饕为之请曰:罪在嫂,彼不足深罪。
乃令人曳之去。
予夫凶悖,手握予发而乱击予。
予愧不能言。
夫曰:淫而贱,其速缢死。
予玉筋双注,曰:妾淫矣,何忍置死地,愿受刑,誓改行。
予夫笑曰:畏死而自前濯诈也。
否则饮鸩而死。
翁曰:仲子妻不端,子不幸也。
遣之归,可矣。
逼死忍也。
我必不许。
予夫曰:遣之归,彼之上愿,何易易也。
予子曰:必欲杀吾母,吾亦随之死。
予泣曰:凯风七子,母亦不保,况贱妾乎。
姑曰:妇事予甚谨,今日之事,善遣之。
予夫曰:诺。
不为慵也。
妻者不为武也。
母立遣予归母家。
予悔恨惋叹,与子诀别。
孑然一身归。
时父捐馆,母以无子不深罪也。
曰:姑依我时,予年三十有九岁也。
予既与夫绝,人莫不知。
每出入指之曰:此奕家败节妇也。
予怆然自悲,曰:我之中道绝也。
宜哉!
当处闺中时,惑少妇之言,而私慧敏,不姊也。
又私奴,不主也。
既为妇,私盈郎,又为大徒所劫,亦不主也。
私翁私伯,不妇也。
私饕,不嫂也。
私费,不姨也。
私优复私僧,不尊也。
私谷不主人也。
一夫之外所私者十有二人,罪应莫赎,宜乎夫不以我为室,子不以我为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