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端端的失恋发酒疯,喊我名字干嘛?有病啊?喊你前女友名字啊??”
捷克打了一个酒嗝:“可我不想她回来。我们不合适,她竟然不喜欢我写小说……我现在只是很难过,想要你过来陪我喝酒。”
“不好意思,你没有别的朋友吗?这是凌晨三点,我需要睡眠。”
捷克迷离地看了一会儿手里的瓜子。
然后他小声说:“没有像你这么好的朋友了,只有你会凌晨三点赶过来。”
洛森:好个球,但凡我差一分的耐性多一分的起床气,桌上这只烟灰缸此时就插在你脑袋上了。
“而且其他人都要上班,只有你是法师,在放假。”
洛森:耐性,耐性。
三十秒钟后,他谨慎地推远了桌上的烟灰缸。
“那你也喝得差不多了吧。我之前不是陪你喝了一夜吗?”
所谓的“陪喝一夜酒”,其实也等于“听我发一夜的牢骚”。
大概是因为副业写小说,乔治先生抒发心情时废话真的很多。
上次,直到酒吧打烊了,他还在“阿巴阿巴”和洛森说他的前女友。
洛森总结了一下,对方哪哪都好,就是不喜欢捷克写同人小说,觉得男性磕cp太怪太娘娘腔。
捷克也不愿意为了对方更改自己的兴趣爱好,觉得她这是偏见太重——所以他们分手时闹得很不愉快,现在见面都不会打招呼。
但同时他也觉得前女友又漂亮又温柔,离开了这个就再也找不到更好的了,越想越后悔,越对比越绝望,实在纠结要不要挽回……
洛森觉得没什么好纠结的。
能列出前女友所有的优缺点,把她和自己的前任们反复比较,就说明捷克不觉得她是不可或缺的人。
真正珍爱的女孩,是绝对舍不得拿出来比较的。
……但他没有说,乔治先生失恋经验过于丰富,洛森应对过数次,清楚他刚刚失恋的这个星期听不进任何道理,只想喝酒与胡乱嚎。
听了好几夜,他听得耳朵都要长茧了。
“你不知道……今天……我碰到她了……在超市买抽纸的时候……碰到她……”
“她是个会行走的人类,逛超市时碰到岂不是很正常。”
捷克嘟哝:“你失恋的时候我没这么不耐烦。你失恋的时候连‘今天露营时生了一团很像她头发的火’都要联络喇叭过来和我哭诉。”
“……我没有哭诉。”
“你像个怨妇一样唧唧歪歪了一小时,等于哭诉。”
“……”
洛森捏了捏眉心:“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布朗宁法师实在讨厌酒精,让他待在酒吧里用敏|感的精灵嗅觉接触香烟与酒精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驯服荆棘后虽说消除了身体上的酒精过敏,但伊娃制造的心理阴影,并非一时半会就能消除的。
成为法师后,除了压制藤蔓,他很少像学徒时期那样委屈自己了。
……唉。
要不是,他也有失恋干蠢事的黑历史,要不是,捷克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不堪回首的犯蠢时期,要不是,这厚厚的黑历史握在捷克手上……
布朗宁法师愁苦地拖过桌上的酒杯。
【晨,七点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