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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番外二(第1页)

十三岁的时候,我曾经和同学去超市买过一只苹果。

那时我还在读初一。我所读的学校是当地最有名的初中,因为太有名,所以它虽然名义上是公立学校,但最好的本部基本已经被全市的各路有钱人占领了。或者有权人。其他人会去分校,只有极少数的超级尖子能凭本事留下来。

和我一起去买苹果的同学,家里又有钱又有权,是我们班的大哥大。他和我关系很好,我总会把作业给他抄。那天他让我陪他去校外的大超市买个苹果,因为他突然想吃。他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我们去了,是下班高峰期,超市里人很多,我们背着书包在里面绕来绕去。他看中了一只用袋子包装好的苹果。买东西的时候,他一遍遍地抱怨污浊的空气、南腔北调的声音、斤斤计较几毛钱的大妈。

而我一一附和着。

在结账的地方我们卡住了。因为袋子上本身就有条纹码,我们拿着就走了,不知道那个苹果所装的袋子是错误的,它需要在称重机上再过一道。这场失败的扫码让扫码机也有故障、后面的客人又在催,我的同学也在叫嚷,收银员急了之后也说了两句重话……乱成了一团。

那个店员是个妇女,有很大的肚皮,手指粗得像萝卜干,和我一样都是很浓的双眼皮。好容易结束了这场小风波,我同学发了狠,把所有东西一推,不要了。我哄着他,我说我再帮你把苹果买回来,你不用管进去了。

我拿上了那只苹果,结账时一直在朝远处看。我看到墙上贴着超市的招聘信息,想着这是个不错的劝服我那同学的说辞。于是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对仍旧忿忿不平的他说:

“别生气啦!我刚看到招聘信息,这超市黑心的很,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一个月才一两千块钱呢。你想想看,那收银员天天站在那里,这么辛苦,也挣不到几个钱……”

“噗嗤,”同学忍俊不禁,“真穷酸。”

我盯着他手上最新的苹果手机,一时怔忪。

后来,我又去超市买了一只苹果。

那时我已经上了大学,认识了柴老师。柴老师很欣赏我的才华,觉得我很有拼劲,很坚韧。我也沉浸在自己无所不能的幻影里沾沾自喜,每天都在幻想着未来的成功,发了狠地制作着游戏。为了能够更好地做出游戏,我什么课都蹭。

也是这个时候,我认识的水清纱。

这是个像水一样温润的女孩,笑起来很清隽。那是一节动画制作课,她坐我斜前方,因为抄笔记太认真,被老师误以为是本课的学生,从而点起来回答问题。我看她的侧脸,很立体,精致的鼻梁有一个个小小的驼峰;她说出的话,也和那驼峰一样,锋芒毕露,震惊全场。

那一刻,我便知道,这是我的一生之敌了。

下一节课的时间是圣诞节。我去买了只苹果,送给她,然后攀谈起来。我说我很佩服她上堂课的发言,我也对游戏制作很有兴趣,想要和她交个朋友。她那时正是混乱的新生期,什么都不明白,虽然灵性很重,但就像是怀抱着宝贝的小孩一样,自己没有自知之明。我只是随便说了几个名词,就把她匡得五体投地。

我们就这样交上了朋友。她很重情义,后来我毕业了,和柴老师试着组建工作室,向她邀约时,她也毫不犹豫地加入了。

我观察着她。

我想要控制她。

柴老师总说我是天才,可越和她相处,我越明白,这是块比我成色更好的璞玉。我那些所谓的才华,是比不上她的。她的存在让我如鲠在喉,因为如果没有任何阻拦的话,很明显,她会比我更快、更早地取得成功,她的最后人生高度也一定会比我高。既生瑜何生亮的痛苦,我总算是明白了。

于是我邀请她,让她成为了我的员工。这样,她就成了我的下属,她的一切成就,最终也会成为我的成就的一部分。她的才华越兑现,我的事业也能越成功。她没有越过我……她不是我的一生之敌。我总算是平静了,能和柴老师一起真诚地赞叹于她的才华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叫白朗的男人出现了。

他很慧眼识英雄,也很雷厉风行。他似乎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客套,走到我和柴老师面前就是一句话:“你们那个水清纱做的《清君侧》很厉害,她绝对是全能的游戏制作人。我想投资她。”

他想投资她。

我完了。

水清纱如果搭上了白朗的线,那一切就完了。她立刻就会腾飞——啊不,白朗对她的欣赏似乎还不仅仅止于如此。那更完蛋了,他爱她,他会不顾一切地赞助她。

她再也不是那只我可以挟持的小鹰了。小鹰要飞走了。

一想到她可能见到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风景,哪怕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也会让我五脏俱焚。她怎么可以比我强,怎么可以在我成功之前成功?我怎么可以失败……为什么我要认识她呢?如果她从来就不曾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好了。那她只是我一个可敬的对手,远在天边,和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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