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大多没有听过什么是妖精,所以也卖得不好。但一旦有人看下去了,又传开了,生意也就大火了起来。
也就是因为这样,书坊的掌柜和陶向晚约了好几次故事,但都被陶向晚婉拒了。
写一篇故事得花好些功夫,在他写的时候,流景会悄悄地避开,生怕打扰他。
陶向晚不喜欢牺牲和流景相处的时间,去换被别人喜欢,这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所以陶向晚一月也就写几回。
“夫君不用担心我的。”流景知道后,有些担心,“在夫君写的时候,我可以去做一些其他事情呀!”
陶向晚注视着流景,没吭声。
其实他好几次都看到流景在他写这个的时候,一个人挎着篮子去山上摘菜,或者是去溪边抓小鱼。
一切都是一个人,而他的景宝最不喜欢一个人。
陶向晚抱住了流景,“我更喜欢和景宝一起。”
流景咬了咬嘴唇,回抱回去。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陶向晚给自己定的写的次数不多,和流景在一起最为重要。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哪怕只是去种地都是幸福的。
陶向晚只要写好了一篇,都去读给流景听。
这夜流景听了,许久没有缓过神来,“明明只是一个故事,为什么我会那么伤心呢?”
这回的故事是一只狼妖和人类相遇、相爱直到分别的故事。狼妖化作男人去到人类世界,差一点被识别了身份,关键时刻却被一个富家公子相救。
这富家公子人心善良,却是个患绝症之人,只能得到狼妖的心才能得以维系生命。
在富家公子发病之后,因一场意外,富家公子的家人发现了狼妖的身份,设计将狼妖带进陷阱里,剖了他的心做药引子。
其实狼妖什么都知道,也知道那是一场陷阱,可是还是心甘情愿踏了上去。
直到最后,狼妖都没有和那富家公子说一声他爱他,而富家公子也是一个人守着初遇狼妖的那个地方,直到老死。
陶向晚抱住流景,没有说话。
如果真要说的话,他们都是故事里的人。即便如此,他们也是有生命的,有爱有恨,有自己的日子。
今夜有些微凉,陶向晚烧了一桶温水,为流景擦洗身子。
流景将半张脸藏在水下边,眨巴眨巴眼睛不敢看陶向晚。
即便已经是夫夫了,每次陶向晚为他擦洗身子的时候,他还是会有些害羞。明明该看的东西都看了一遍,可是心跳还是会那么地快。
他的夫君,明明从前是个书生,可是砍柴下地种瓜样样精通,身材也那么地好。
想到这儿,流景下意识瞥向陶向晚的胸膛。胸膛白皙却又健壮,还留着水珠,再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