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冷冷道:“回去。”
小厮愣了愣,皱眉:“你不记得我了?快让开。”
商朝一动不动。
小厮恍然大悟,冷笑起来:“好哇,我明白了……我家姑娘在外面好等,原来是你们从中作梗!你知不知道将军和我们姑娘是什么关系?外面下雨,姑娘一向体弱,若因此病了,仔细将军打断你的狗腿!还不快滚?!”
商朝的目光越过她,落在院中老树上,“你再不走,将军会把你绑在树上,冻成第二个人棍。”
小厮大怒:“你知不知道——”
“永定侯、郑国公。”
“什么?”
“将军没放在眼里。”商朝面无表情,“第三次警告。”
“你——”小厮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不把侯府和国公府看在眼里!”
商朝想说,不是他吃了熊心豹子胆,而是将军想死的猪不怕开水烫,帝后的掌上明珠都敢欺,无实权的公伯侯爵又算的什么。
这话太多字,他嫌浪费唾沫。
小厮狠狠剐他一眼,敞开嗓子叫起来:“将军!将军!姑娘说见不到您,她就不走了,您应该记得,她一到这天气就犯病,经不起这场雨啊!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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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皱起眉,手按在佩剑上。
身后,门开了。
小厮先是脸色一喜,继而一怔。
多少年了……霍怀秀还是那么好看。
柳曼柔是她的主子,她对主子的意中人自然不会抱有非分之想,而这份惊叹也无关风月,无关绮思,只是世人对华美之物情难自禁的欣赏。
从侯府那会儿起,霍怀秀就有一张令日月失色的脸,不似人间应有。
这么久过去,历经世间沧桑,历经战场风沙,从少年到青年,他的容光不曾暗淡,反而越发凌厉,越发尖锐。
不论血统和家世,放眼天下,也只有同样美若天仙的姑娘,才配的起他。
霍怀秀道:“太吵。”
商朝接他的话:“绑起来?”
霍怀秀看了一眼古树,很是心动,下一瞬间想起十八层炼狱的烈焰,骨肉焚烧的焦臭味,于是拧眉不语。
小厮清醒过来,急道:“将军,姑娘上回来见您,所言句句属实,奴婢愿以性命发誓!姑娘自嫁入国公府,无一刻忘记从前情意,与四爷生分,也是因为心中有您啊!”
谁叫四爷没男主命呢。
霍怀秀厌烦道:“她自己不守妇道,与我何干。”
小厮呆住,不敢置信:“您……怎能说出如此绝情的话?”
忽然一阵风吹来,她的伞不慎脱手,豆大的雨点冷冰冰打在脸上,心里也似这雨又湿又冷,“姑娘方才已经开始咳嗽,将军就舍得眼睁睁见她病倒吗?!”
霍怀秀岂止忍心见柳曼柔病倒,就是病死在他家门前,那也无关痛痒。
“丢出去。”
小厮张嘴,还想再说,刚发出一个音节,就被商朝打晕拖走了,只留下一把滚落台阶的油纸伞。
霍怀秀立在雨中,脸色苍白,雨水打湿他的黑发,肆意在他眉眼间划出一道道水痕。
前世,这时候发生了什么?
怪那五十年不分昼夜的酷刑,很多细节他记不太清。
仿佛记得从锦州归来后,有次外出偶遇柳曼柔,她不知怎么的晕倒了,他带她回府,她醒后,说心里还有他,只有他。
再然后,不出几天,他在街上看见她和夫君结伴而行,两人虽不亲热,看在他眼里,到底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