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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 章(第1页)

,天还未亮,远远一处并不怎么大的城墙隐约可见,四处都是火光,空气中弥漫着血液和海风的味道。

苟君侯就站在岸边,他身后站着十来个士兵,虽然人人浴血可看起来仍然并没有受什么重伤。他们打着火把沉默的站着,没有任何多余的举动和声音,凌厉的杀气却扑面而来。

在这样冷硬的场景中,只有站在最前面的苟君侯是柔软的。他取下了头盔,束着的长发凌乱的飘散在脸旁,长剑归鞘立在身前,双手搭在剑柄之上,略弯着一点儿腰,脸上带着干涸的血和笑意,眉眼之间尽是意气风发,不像是刚打了胜仗的将军,还是像当初杀了一头野猪就回来跟谭啸枫炫耀的狗东西。

分别不过一夜,可谭啸枫再见到苟君侯的时候,却觉得眼眶泛红想说话可一张嘴才发现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枫丫头!”苟君侯笑意盈盈的站在不远处对她大喊。

谭啸枫不想表现得太软弱,让苟君侯的手下觉得他们主子的眼光不好,可是她仍然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快步走到了苟君侯身前。

苟君侯将长刀朝后一扔,抛给了他身后的亲兵,然后笑眯眯的对谭啸枫张开了双臂。

谭啸枫觉得现在走过去打他两拳或许太破坏气氛,于是她遵从了心里的指引——走过去,狠狠的抱紧了他。

苟湖虽然一直知道苟君侯选的妻子有些不同寻常,毕竟能和人私奔的女子实在是少数,况且这位谭小姐还特别不拘一格,也不像寻常闺阁女儿一些小虫子便能吓哭。可是眼看着谭啸枫和苟君侯两个若无旁人的拥抱在一起,还抱了很久,似乎恨不得把对方融进自己身体里的架势,他还是忍不住尴尬的咳嗽了一声。

这一咳嗽,换来苟君侯冰冷的一个眼神,可是不管他怎么瞪苟湖,谭啸枫还是把他推开了。

苟君侯暂时没有心情和时间去教训没有眼力劲的下属,他打起精神,轻轻牵起谭啸枫的手。

“枫丫头,此处风景甚美,以后便做咱们的家吧。”

谭啸枫苦笑,反问:“难不成被抢亲的还能被送回去不成?”

“那是不成的,”苟君侯说,旭日初升映照着他的脸庞,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他拉着谭啸枫的手,说:“既然你嫌金镯子太俗气,那一座岛行不行,当做聘礼,你……嫁与我吧。”

谭啸枫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里猛烈的跳动起来,在这个清晨,黑暗与初阳并存的时刻,火光与鲜血共燃的地方,她清楚的明白了,此生……不,是永远……永远不会再有一个如此震撼她的人存在了。

爱情这个东西太玄乎,万中无一可遇不可求,等你真正遇到,你的心会告诉你……就是他了,不会再有其他人。

☆、婚礼

“皇上……驾崩!”

皇城之中,丧钟敲响,一片哀哭便此起彼伏,人人披麻个个痛呼,可是真心为老皇帝逝去而伤感的又有几个呢?

老皇帝死得太早,早得出乎了他自己的预料,所以他没来得及写下诏书,也没来得及等到燕王回到京城。他的尸骨未han,皇城中的暗潮汹涌却已经按耐不住了。

“陛下未传下诏书,可是国不可一日无君,就是监国也得暂且选出一个来。”

皇后坐在朱帘之后,声音嘶哑神色疲倦,似乎真为老皇帝的死而伤透了心。

“皇后娘娘,”一位老人从朝臣中走出来,“皇上驾崩之前,既然已经下令召燕王进京,那谁是陛下心中的皇位继承人便是不言而喻了……”

“诶,陈大人此言差矣……”姓陈的大臣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皇上虽召燕王进京,却也不能说明什么,三皇子是诸皇子之首,老祖宗定下立长的规矩,难道就不应该遵从吗?”

皇后稳坐高台之上,心中却不得安稳,燕王的势力太大了,大得有些出乎她的预料,阁老之中有一半都在为燕王说话,贵妃的娘家也是世族,力量极其庞大。若不是她还占着个皇后的名分,身后也有经营多年的势力,早就被撵回后宫,软禁着等待燕王回京,尘埃落定了。

朝堂之上争吵不休,谁都有道理,一个比一个声音大,可是众人心中都有数,真正能够决定皇位归属的行动都被掩藏在明面之下。

平岛,九连城。

九连城一天之内换了新主,行雷厉手段秋风扫落叶,几天之内便将九连城完全掌握于手中。

因为战斗规模小,所以对九连城的损害也不大,只是处理战斗留下的疮痍也需要些时间。平岛上,并没有什么平民,几乎都是戎狄的军队。戎狄难以交流,且苟君侯加上水军满打满算也只有六七百来人,还没算这次夺下九连城失去的人手。以少数人去侵吞比他们人数还多的俘虏,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更何况,苟君侯要的是绝对听命于他,完全掌握在手的地盘。所以平岛上的戎狄都被送去见了阎王,一千多人头落地,鲜血染红了半座九连城。

九连城第一次是完全鲜红的了,不仅有敌人的鲜血,还有九连城新的主人成亲时大红的喜服。

在苟君侯几百手下的见证中,谭啸枫出嫁了,她身边没有家人,也没有任何一个熟悉亲近的人。就连丫鬟也没有几个,都是从被抄家的戎狄首领家中找出来的,这些受了极大惊吓的丫鬟们,大多数是汉人,所以也没有什么沟通上的问题。只是伺候戎狄的下人,就说不上什么知书识礼也不懂什么雅致讲究,毕竟她们也不靠那些讨生活,只要长相貌美能端茶倒水暖暖床就是了。

谭啸枫对她们谈不上喜欢,可是既然是出嫁,靠她一个人显然是忙不过来的,所以那些会点梳妆打扮的丫鬟们就派上了用场。

谭啸枫经历了一场不怎么在乎繁文缛节的婚礼,她一大早起来,便先吃了一顿不错的早膳。要知道,前几天她要嫁给赵成芳时,天没亮就被一群人拉了起来,梳妆打扮各种吩咐叮嘱,饭也没给她吃多少,水更是不让喝,都是为了接下来一整天的婚礼中不出什么岔子。

因为今天吃得很好,谭啸枫便一扫前几天出嫁时的颓废和忧心忡忡,变得精神饱满喜气洋洋。

“谭姑娘,这嫁衣真好看。”

一个伺候谭啸枫的丫鬟说,她长得十分貌美,为人处世也不错,在几个丫鬟中很快建立了话语权。

“是吗?”谭啸枫很高兴,因为对方夸到了点子上。和赵成芳成亲时,谭啸枫穿的是锦绣堂的喜服,漂亮是漂亮了可却不是出自她手。

如今的女孩,嫁衣都是自己缝制,不管贫穷富贵。一般来说,嫁衣是女儿家从小就开始缝的,里里外外大件小件都需要自己一针一线的缝制,一直到出嫁前才算完成。

谭啸枫对比如今的女孩儿,虽然从小不怎么受拘束,可是绣嫁衣着这活却是怎么也避不过去的。大概七八岁开始,谭啸枫就开始被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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