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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chapter 52(第3页)

这时再一看,他们刚才的举措惊动了家里的两个人,灯已经打开了。问辉哥怎么办,高辉说:“刚子把他车开走,就当他自己走的。伟仔把人带过来见我。”

大约是因为知道人没死,两人胆子也大多了,为的是辉哥说事后给他们发的两万块奖金。

四周密闭的审讯室内,刚子口干了,说想喝水。

然后问:“我这算犯罪吗?当时我知道他没死我才同意做的。”

“危害社会治安,协助他人杀-人,可大可小,你继续说。陈义当时没死,后来呢?”

“跟我没有关系!我没有协助他!我走的时候他还活着呢!你们可不能不分青红皂白。”

“我只知道伟仔把他塞自己车后备箱,把人带走去见辉哥了,伟仔的车撞坏了,汽修店都很难修的那种,他都不敢打电话问保险公司赔偿。过了几个月,伟仔整天做噩梦,我才知道原来人。那天晚上他开车带人去见辉哥,不敢走大路,拐的偏僻小路,结果中途撞车了,是高辉来处理的。伟仔跟我说,人是高辉带走的,他说梦见陈义了,可是人不是他杀的。跟他没有关系,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就去找高辉。”

现在伟仔人已经。

死无对证,只能从高辉嘴里撬出真相。

她拧起眉来,伟仔的车维修过这点,她有印象,一翻卷宗,还真是。

如果按照这样来说,打晕陈义的关振是从犯,他对陈义造成的伤害一直持续到他死亡为止,可关振又有精神疾病,法律来说是无罪的,假设刚子的说法是真的,那最后行凶的高辉就是凶手,开车带走陈义的邓伟,属从犯,至于面前的刚子,罪名可大可小,可都称不上严重。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后来辉哥给我们找了份ktv的工作,开那个ktv的是他朋友,我们俩在那儿当安保。”

这个案子最奇怪的地方就在于,高辉为什么要监视关振,为什么会帮忙处理这件事,他认识关家的谁?他在保护谁?是出自高辉本意吗?亦或者是受人所托?

最开始让邓伟和郑刚去自首,不要跑路的,又是谁。

“既然你没有,跟你关系也不大,你干嘛躲起来?如果你第一时间来派出所,邓伟就不会。”

刚子缩了一下头:“我怕自己乱说话,辉哥要弄我。”

“而且我跟伟仔…后来我没有跟着辉哥做事了,在我舅舅开的超市里打杂工。他好像还跟着的,我困难的时候,他借过几万块给我,我一直没还,所以每次看见他来电我都不敢接。”这种事警方迟早要查到的,他也不敢隐瞒。

如果让警方查到,反而要怀疑是不是他做的,目的就是欠债了还不上,所以要灭口。

她揉了下眉心。

刚子看起来不算聪明,见到什么都说了,可事实真如他所言吗?

如果真如他所说,那么伟仔应该是跟了辉哥更长的时间,或许知道了一些秘密,所以伟仔收到匿名信——跑路——被追杀。

“你为什么买了票,却不跟着一起跑?”

“我一开始是准备一起跑的,行李我都打包了,然后我一想没对啊,犯罪的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跑。可我又怕嘛,不知道谁给我写的那东西,我也不敢用自己身份-证,就让我弟用他的名字订了个民宿,我进去住。他可以给我作证。而我也有订单,都可以查的。”

民宿市场混乱,管理的不严,很多小民宿无需做人脸识别即可入住。

“你住在民宿,没有出去过?”

“我哪敢出去啊,就头一天,我买了菜放冰箱,自己做饭,再也没出去过。今天看见新闻了……我才敢出来。”

因为尸体是被路人发现的,随即报警,所以闹得挺大,当地记者闻风而动,网上也有报道。

如果死在贵阳河边的伟仔是高辉杀的,高辉杀了人现场抛尸,随即返回春城,正好他们接到匿名信去取证,恰巧碰见回来的高辉。如果物证充分,人是高辉灭口的没跑了,动机也充分。

审讯高辉的是另一位刑警,说他什么都没交代,否认伟仔是他杀的。

“如果他真是穷凶极恶,专干这种事的,怎么会做出把尸体抛在河里,隔了几天就被人发现这么不专业的事。”

另一位刑警道:“说不定是事出紧急,也可能是被人看见了,太慌张了……”

“也能说得过去。但如果他训练有素,不会犯这种错误。”

这段时间他们一直监视着高辉,就看见他在家里、汽修店,两点来回,似乎打算跑路,但被警方监控着无法离开,只要他有订票这个行为,反而是不打自招,自投罗网。

深夜,郭宇菁还在看两人的审讯记录。

有证据表明,刚子的确用弟弟的名字订了民宿,是个很偏僻的小民宿,在一个很大的老年社区,整个社区监控都是废的,按照他的说法,他怕被辉哥报复,所以躲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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