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偶尔间,彼此看到对方,多少能看到彼此脸上的痕迹。
一个失去了胳膊,辛苦操劳十几年为丈夫家养大继子,未来先衰前额不少白发了,另一个却是憔悴麻木到不堪一击,背负着担子负重前行。
十年的光阴,大家好像谁也没沾到便宜。
孙红霞在王瓜月家安顿下来后,兢兢业业地梳绒,一天梳绒十几个小时,每到了周六,就蒸好馒头带了煮好的牛肉搭乘公共汽车过去市里戒毒所,给自己的男人,给自己的儿子。
匆忙见一面,眼泪哗啦啦地流,回来后继续打工挣钱。
她很小心,不敢出事,用风油精擦在太阳穴上让自己保持清醒。
梳绒的时候,她经常能听到大家讨论起来沈烈,说他多能耐,说现在公司越做越大,她听到后,连头都不抬。
如果说之前还有羡慕和嫉妒,现在的她是彻底麻木了。
她只想挣钱,给儿子攒钱,儿子得戒毒,儿子得治病,儿子太需要钱了。
她也听到别人讨论王瓜月那失去的胳膊,年纪大的会神秘兮兮地说起曾经,孙红霞更是闷声不吭。
曾经王瓜月在她家干十几个小时没了胳膊,现在她在王瓜月家也是干十几个小时,她心甘情愿的。
为了挣钱,什么都可以不怕。
其实许多事,她并不敢多想,怕一想多了,悔恨会像刀子一样割着心,所以她总是忽略。
当然了,偶尔结束了一天疲惫的动作,她躺在床上,享受着临睡前属于自己的那点时间,会想起一些。
这一生其实很有意思,一觉醒来,莫名地记得一些事,不知道是上辈子还是梦,她信了,却就这么耽误了一辈子。
其实就算当年她不和沈烈离婚,她也不可能成为那个陪着沈烈走向成功的人吧。
她发现自己必须承认,冬麦陪着沈烈走过的那一条路,如果是自己,早就放弃了,她比冬麦精明太多了,吃不了太多苦头,遇到麻烦,也就赶紧撤了。
所以陪着沈烈一起走到今天的人,怎么也不是自己。
这么一想,好像也就释然了。
有一次,王瓜月儿子拉着货过去沈烈的工厂,恰好那天沈烈带着冬麦开车经过,王瓜月儿子赶紧过来点头哈腰地套近乎。
沈烈自己是从私营个体户走过来的,没什么架子,又因为王瓜月当年的惨状,特意给底下人嘱咐过,好歹照顾下她家生意。
如今沈烈和王瓜月说着话,冬麦一抬头,便看到了拎着沉重的羊绒袋子站在那里的孙红霞。
看到后,也是意外。
才三十五岁,孙红霞已经不少白头发了,人枯瘦枯瘦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傲气或者不甘,她就像是一棵入了冬的老树,干枯褐黄,麻木地随风而动,自己没有半分生气。
甚至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反应了。
冬麦想着,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归宿,尽管经济条件并不算好了,但好歹有个奔头,等那父子俩戒毒出来后,好好过日子,未必不是幸福的一家。
虽然这个代价有些大了。
其实除了孙红霞,冬麦还见过一次孟雪柔,不得不说孟雷东做事确实很能狠得下心,给了孟雪柔一套房子,孟雪柔和孟颖搬过去后,是再也不给她们任何接济了。
孟雪柔开始的时候还能变卖自己的名牌包以及首饰为生,后来坐吃山空,看孟雷东真得狠心,就只好去找了一份工作,好像是在一个商场柜台卖衣服,日子自然过得辛苦,也就勉强能维持生活。
以前孟颖在学校里都是名牌衣服鞋子,现在穿不起了,为了这个,没少哭闹,还闹着不去上学了,又和几个男生经常逃学,去看录像什么的。
冬麦听着,开始还有些替孟颖惋惜,觉得到底是一个孩子,不过想到之前听女儿提起的一些事,这个孟颖以前有钱,会联合一些女同学在厕所欺负别的女同学,这孩子好像早就长歪了,也就不再去想了。
这几天沈烈忙着找合作服装商,已经谈了好几家,都不是特别满意,这个时候那位瑞士的纺织设备生产商代表封先生恰好认识一位做服装生产的法国朋友,说是可以帮着引荐。
沈烈谢过人家后,就和那位法国服装商通了越洋电话,考虑到对方说法语,沈烈专门找了一位法语翻译。
谁知道对方英语也很流畅,于是没用翻译,直接用英语沟通,沟通过程中彼此都很欣赏对方,也对彼此的项目很感兴趣,这么一来,这位法国服装生产商便想过来中国和沈烈进一步细谈。
而那位瑞士的封先生,也恰好想回国一趟,便也打算一起回来中国,回来陵城看看如今陵城的发展。
冬麦之前偶尔试探过,又让沈烈特意打听了,知道了对方的一些信息,其实心里多少感觉,这可能真就是了。
这天,沈杼想吃火锅,外面天不是太冷,干脆就在天台凉棚下吃火锅,一家子吃得尽兴,吃的时候,冬麦开了红酒,这红酒还是之前一位法国服装商送的,苏彦均也喝了半杯。
吃完后,保姆收拾了,苏彦均回去自己房间,冬麦跟过去,说想和苏彦均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