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啊,草民昏了头了,实在罪该万死。」
委实是个满嘴油滑的市井之徒。
我心生恼意,只恨糟蹋了这一副好皮囊。既然这人给脸不要,我自不会客气,「来啊,剥去他的衣裳,一丝不留,我倒要瞧瞧咱们这位不怕死的侠盗,究竟是个什么人物!」
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
他没反抗。
原先擒获此人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章,两个小厮不中用,最后还是影卫出身的云袖给拿下的。他会武功,这我知道。
可此人被两个家丁蛮横地摁在地上,粗暴剥衣的时候,竟无丝毫动静。
我在等着他反抗,等他跳起来怒骂,或者服软求饶。
可统统没有,他只用那双明澈的眼睛遥遥望着我。
「住手。」
我「啪」地收了折扇,目光转向云袖。
她侍奉我从小到大,素来心有灵犀,近前看了一看,问道,「你颈上还有手腕上的旧伤是哪儿来的?」
「姑娘说的是这个么,」他指了指狰狞伤疤,淡然解释,「吊索缚得太紧,时间长了便留疤了。」
「吊索……你是刑部逃出来的?」我思忖,很快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不对,能上吊刑可都是死囚,放走你,三法司都别活了。」
他倒是笑了。
「郡主金枝玉叶,没去过极乐坊吧?」
3
我瞳仁一缩。
萧崇曾经无比郑重地警告我:「宋思熹,上京连带着宫里随你放肆,但你记住,不可踏足『极乐』半步。否则,朕也保不下你。」
极乐坊再怎么传的玄乎,无非骄奢淫逸。
而那些东西我唾手可得,特权是皇帝给的。
所以萧崇说不去,我便不去。
「的确不曾去过。」我被勾起了好奇心,吩咐云袖将人带下去。
先才几个动手的小厮面色有些发白。
「郡主,那小子……」
「若此话为真,郡主留他在身边,岂不是养虎为患?」
他们应当知道,劝我也白劝。
我这人最爱拿捏生死、剑走偏锋。
我白养了个贼在府上,该上药缝合的请郎中,饮食起居交付云袖,我告诉她,至少再见面不要让我看出市井气。
再见面时,男人换了素白蜀锦直缀,墨发半散于肩,只别了桃木簪在脑后,通身无一丝坠饰,戛玉敲冰、浑然天成,那张脸是论谁见了也得赞一句「郎艳独绝」的程度。
要不怎么说我眼光毒呢,他当贼的时候可没这股子贵气。
「坐下叙话。」我态度缓和不少,甚至带了些许笑意,搁下了手中的书卷,「我方才正好念到一句诗——『羡尔瑶台鹤,高栖琼树枝』,便叫你……冯鹤台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个名字信口拈来,极为自然,而他却陡然抬眼,薄唇数次阖动,在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才离席俯首,「谢郡主赐名。」
「你说你是『极乐』的人?」我微微倾身,颇有兴味地问道,「我没去过,你说与我听。」
他脊背倏然绷得僵直,虽然不过片刻,但声音仍低沉了下来,「郡主想听什么?」
「就从你讲起好了。」我一双莲足晃啊晃,用香炉长勺挑弄着金丝笼中的白鹦鹉。
「我——」
「此刻起,你是宋家的家奴冯鹤台。」
他很快反应过来,「是,下奴原先是在极乐坊里看场的暗哨,后来一场打斗落下眼疾……」
「慢着。」我叫停,凑近了瞧那张俊美昳丽的面容,这才发现,他的瞳虽清澈,却并无聚焦,空茫茫的,像未经雕琢的墨玉,不觉惊道,「你是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