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带来消息,按下了门铃。
客厅里,伊以觉得眼前浮起一片水汽,洛克的脸越来越模糊,四肢越来越重,喉头一股腥甜,伊以弯腰,地板上瞬间漫开红色。
“凉宫小姐!”对方大喊。
那封长长的信写的是中文,因为主人常年不使用中文所以写得歪歪扭扭,一点也说不上好看,不客气地说就像胡乱搭在一起的木柴棍。
他说藜也你一定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
他说藜也我得承认我从来没想过会喜欢上你的。
他说藜也你不知道我遇见你的时候有多糟糕,那个时候我刚失去我在世上的唯一亲人,我对什么都不在乎但一旦有在乎的人就恨不得拿命去换。当在乎的彻底没有了后就开始想还有什么事能把自己拴在这世界,于是就开始疯,开始玩,之所以带着藜也你,不过就是为了消磨时间,给自己找点有趣的事做。把一个想寻死的漂亮女孩训练成冷血杀手,大概觉得这样的戏剧还有可以观看的价值,所以会做。
他说藜也我不太擅长吐露情感这回事,八岁后就没对人坦白过,连喜欢藜也你也从来没讲出口,即使到了现在也不敢当面说出,说实话我看不惯自己这副欲言又止扭扭捏捏的样子,像个姑娘似的。
他说藜也人生前二十年我只爱过两位女性,我母亲和我姐姐,可是她们后来都死了,幸好,我又遇见了你。
他说我知道其实藜也你从来没相信过我对你的喜欢,我能感觉到,在你眼中我们不过是合作关系,各取所需,于你而言,我不过是介于雇主和朋友之间的那类生物,danit!说这样的话真让人觉得自己无能。
他说藜也你不知道把你送进he的那三个月我每天过得有多么难,我自己试药的时候都没那么疼,我真是恨死自己了,所以那天看到你平安出来我抱了你好久好久,洛克还一直笑话我,说我像个情窦初开的高中生。
他说藜也不知道你是否能理解,我总觉得如果把你变成和我相似的生物,你对我的爱就多一份可能。或者只是单纯地想将你与原来的生活彻底割裂,把你完完全全地变成我的所属物,我知道这样很自私,但是藜也,如果再选一次,我仍旧会这么做。
他又说我知道藜也你还忘不了那个男人,其实我必须诚实地讲,如果他不是你的前男友的话,我很欣赏他。但是藜也,我不灰心,你之所以爱他不过因为你先遇见了他,我有足够的信心以时间为筹码扳回这一局。还有213天,我等得起,等得了。
他又说,藜也,我也没那么大度,可以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去为别的男人拼命。
他又说,藜也,有些事就交给我去做,养好身体,吃胖一点,不然婚纱穿起来不好看。
他又说,藜也,这一次我是真的想结束了,彻底告别不喜欢的生活,以前也没觉得这样的日子难熬,可是有了藜也你以后,我有了愿望,有了想要的生活。所以藜也,你让我想要去改变。
藜也,我在那不勒斯买了一幢小房子,在桑塔露琪亚海岸,隔着那不勒斯湾可以望到维苏威火山,我喜欢那地方。
藜也,这是钥匙。
将来,做我的妻子,和我一起住进去,好不好?
至于什么时候是由捉弄变成喜欢的?这个问题——
那天她完成任务回来,缩在沙发里吃三明治,天快要黑了,他坐在她对面接了个电话,起身去倒水,饮水机的位置离门口很近,走回来却看见她一直盯着自己。
就是那一次,端着手里的那杯水,室内没开灯暗沉沉的,可他能清晰地看见她眼睛里的光,不是勇敢而是害怕,无声地说不要留我一个人。
于是那一次,他没叫她凉宫,而是说——
“藜也,我不走。”
腐土
千茨町闷热的天气一直持续到九月。植物在道路的两旁,蔫蔫的。
“请问有人吗?”院子里有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