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向我走来,并伴随着我怎么也不愿意听到的那个名字。“哎呀,是望月君吧!果然是望月你啊!看您的背影我就认清楚了!——毕竟您的身姿这么挺拔,看一眼就叫人难以忘怀!”我转过头,浮夸又毫无诚意的恭维教人恶心得想吐,不出意料,一张令人不快的脸映入眼帘。西乡奉一对我的脸色中的不悦视而不见,他那张满是赘肉的脸上反而挤出一个肉麻而热情的笑容,装作非常亲热地想要伸手来拍我的肩膀。“那次一别以后就全无消息,有传闻说你喝醉了酒落水死掉了。我们都在为你这样有才华的人逝去感到叹息啊……想不到您竟然在产屋敷先生这里,为什么不向您的老朋友们托个信呢?真是好让人担心啊,望月君!”他满脸笑容地说了一大串话,似乎觉得抛开产屋敷老板这个东道主在这里和别人叙旧有些不体面,于是转头看向随后走过来的病弱青年:“产屋敷先生真是慧眼识英才啊,我与望月君曾经可是非常有交情的朋友,请您一定不要阻止我们重新修复以前的友情。他可是一位非常有才能的青年,也非常地有用处,自从离开我们这里以后大家都非常地想念……”“西乡先生!”他每说一句我的脸色都要难堪一份,天音夫人恐怕是看出了我的不适,突然插入对话替我了解围。她扶着产屋敷老板,又和颜悦色地同西乡奉一说了一句:“天色渐晚,让护卫们送您回去吧,请恕我们招待不周。”我觉得眼前絮絮叨叨说着试探我的废话的家伙非常可恶,我的指节攥得发白,身上浑浑噩噩出了不少冷汗,恐怕是个人都能够从我身上看出不妥。但是在送走客人以后,产屋敷老板并没有问我什么,只是如常地让我汇报了事,便放了我回去。而我却觉得这件事如鲠在喉,叫人难以释怀。回去以后,我告诉乌冬面说我生病了,没办法出去做任务,然后一个人去蝴蝶屋看病。我四肢发冷,头脑麻木,握不稳筷子,连饭也吃不下去,可惜医师也查不出来我究竟哪里有问题。忍建议我休息几天,得到医嘱以后我如蒙大赦,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接下来整整两天我都在外面乱晃,没有回鬼杀队,也没有回我在浅草的房子,渴了饿了就随便找点东西搪塞肚子,然后漫无目的地到处游荡。我两天两夜没有睡觉,精神上竟然没有半分的困意,我心乱如麻,焦虑得要死,从东京的市郊走到不知道哪里的荒野,翻来覆去地在香奈惠小姐救起我的河边走来走去,最后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鬼杀队因为我染上什么麻烦。那种蚊蝇鼠蟑一样的家伙绝不是什么易与之辈,玩弄权势把所有东西都搞的乌烟瘴气。产屋敷家虽然是有钱的贵族,但是从整个鬼杀队的持刀令都办不下来看,也并不是大有实权的贵族。毕竟产屋敷的家主差不多都是短命鬼,一代一代的关系网还没来得及稳定跑到地府见阎王去了,就算是继任者再怎么幼年聪慧,可世界上的人轻视年少者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更别提新旧交替世纪轮转,势力重新洗牌的现在,比起权贵,产屋敷家更像是世代相传的大地主。
在我的认识之中,怀有恶意的人远远比鬼物还要恶毒。而鬼杀队是守护常人幸福的存在,不应该被卷入乱七八糟的事态里。我很年少的时候跑出家门独自生活,没有什么能够谋生的技能,只读了半吊子的书,还有那不值得称道的剑术。别说帮助他人了,没有人会信任一个十多来岁的小鬼,我连照顾自己都能算得上勉强。但一如我永远轻信别人所说的话,容易被他人不幸的遭遇勾起恻隐之心。我总是不知好歹鼓起劲来竭尽全力想要帮助别人,却总是忘记自己是陷入泥沼的他乡逆旅之人,自身难保,反而平白给了他人能够挣脱黑暗的希望。那是一个春天,阳光很好,山林里漫山遍野都是桃树。我选了其中很高的一颗,光是爬上去就花光了所有的力气,然后盯着眼前层层飒飒浓淡适宜的碧叶桃花出神。面对如此的良辰美景,我心中却没有半分的诗意,只想这时候为什么不是七月没有桃子,因为我的钱包不久前被偷走了,现在实在是没有饭吃,恐怕不久以后就要饿的死掉。我以为我会死在这个春日融融的白天,虽然是以很可笑的方式,但是好歹跑到了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总算是争了一口气,并没有那么难堪。我饿得头晕眼花扶不住树干,一个不小心摔下了树,好巧不巧地落到了一个席地而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树下野餐的粉色头发少女面前,把正打算把饭团送入口中的她惊得目瞪口呆。不知道是出于见者有份还是吃独食不太好的奇异心理,她看了从天而降的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自己手里的饭团分成两半,然后依依不舍地递了一份给我。我因为她心血来潮的善举捡回了一条烂命,她因为她突发奇想的行径捡回来了一个我,从此我便和她开始了漫无目的的冒险之旅。这个女人对外让别人称呼她作宫本伊织,却让我直接叫她‘武藏’。她应该是一个了不起的剑士,我鲜少看见有人将二刀流用得如此之好,以至于让连一刀流都练不好的我自惭形愧。相比起来,她在这方面并没有半分的傲气,反而十分豁达,总是笑眯眯地对我说我人不坏,剑术也不差,所以并不讨厌和我相处之类的话。“仔细看来,踟蹰森也很可爱!毕竟那个时候你那样看着我,哎呀,真不错啊……能捡到你就像是赚到了一样!”我觉得她说我剑术不坏之类的话不过是在安慰我,不过没有关系,反正只不过是一些善意的话。除此之外,武藏对乌冬面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如果和她吃饭动作不够快就根本吃不到什么,而且喜欢到处蹭吃蹭喝抵挡不住吃白饭的诱惑,喝完酒以后就喜欢大大咧咧笑着胡闹。——另外一提,清醒着也是在胡闹!所以我们两个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各种人追着在街上跑。尽管这样我也很喜欢同她生活,至今为止我生活中许多习惯也依旧残留着她的痕迹。她总是无忧无虑的,被夸奖总是高兴地笑起来,大大咧咧地似乎藏不住事情。虽说是她捡回来了我,却总是我想办法搞钱跟在她后面结账。有一天她突然破天荒地请我吃了热乎乎的乌冬面,又一起吃了丸子,晚上喝完酒的时候,神神秘秘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把我之前卖掉的刀又重新找回来还给了我,说这是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