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有一篇散文叫《安塞腰鼓》。
在后世,这篇散文被放进了人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里,好多初中老师都要求全文背诵。
“一群茂腾腾的后生。
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高粱地。
他们朴实得就像那片高粱。
咝溜溜的南风吹动了高粱叶子,也吹动了他们的衣衫。
他们的神情沉稳而安静。
紧贴在他们身体一侧的腰鼓,呆呆的,似乎从来不曾响过。
”
此刻,路遥迫不及待的翻开下一页稿纸,阅读起小说的第一章内容。
故事生在陕北高原一个叫吴儿堡的地方。
一个匈奴士兵听到一个小女子喊山的声音,受到号子声的诱惑,他偷偷离开队伍,做了一件男男女女之间迟早要生的事情。
江弦没有写这是自愿,还是强迫,他就像写《红高粱》的时候那样,视角跳脱在过去与现在之间,他说:
“杨氏家谱并没有对这件事做任何记载。”
“未来的某一天,家族后裔中有个叫杨岸乡的人,刨开祖坟,他看到的也仅仅只是这两个风流罪人的累累白骨,而无法从这白骨中推测出那野合的根由。”
这样的描写,使得在路遥阅读的时候,总是能感受到小说宏大的叙事,自己只是在观察这浩瀚历史的冰山一角。
而小说里历史与魔幻交织的叙事,也让路遥感到无比的着迷。
当江弦在写女子与匈奴士兵偷情的时候,他会说,他们口中给对方绵绵唱出的缠绵悱恻,在后世成了陕北代代传唱不息的民歌:
什么“黑灯瞎火没月亮,小心踩在狗身上。”、“半夜来了黎明走,哥哥像个偷吃狗。”。
这些民歌确实是路遥听过的,而且朗朗上口,没人知道这些歌是谁写的,这些歌就仿佛每个陕西人都应该会唱一样理所当然的存在着。
而此刻,江弦给这些歌赋予了一个极其魔幻的想象。
男人女人因为这件错事,阴差阳错有了爱情,但异族不可通婚,俩人只能偷偷来往。
但过了一些日子,两人的事情败露。
族长叫人抓住他们,把他们吊起来,准备处死。
在这一刻,女子肚子里的孩子救了他们。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村落,出于对生命的崇拜,族长决定放他们一条生路,只是把他们赶出村子。
不过在此之前,族长提着用来砍杀这一对风流罪人的砍刀。
他说:
“这把砍刀没有白磨,你们带上它,它就是吴儿堡的象征,也就是我的象征。”
“当你们的孩子出生了,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这孩子的脚趾。”
“如果小脚趾的指甲盖是两半,那就好好地抚养他。”
“如果指甲盖是圆的,那么,这把刀就是为他预备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