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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脸色突然一绿的美丽女子狠狠的一瞪。“你这位骗世欺众的”老人家“脸皮可真厚,你出门照过镜子了没,有胆占我便宜。”

气呼呼的钟丽艳很想亲手指死眼前一点也不老的“长辈”,唇红齿白的小生样好意思倚老卖老,她真的非常不齿他。

两人走在大马路上看来是一对男俊女艳的完美情人,东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丝缺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呀!没人敢说他们貌合神离,天生世仇的会拿刀互砍。

但是年龄“相当”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轻人已经高龄三十六了,和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轮有余,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里,她又不是故意长得比较“臭老”。

女孩子家要温柔些,别动不动大吼大叫有损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学学,瞧她乖巧又听话,从不惹是生非,温顺得有如绵羊一般,是每个为人父亲的骄傲,让我心头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随身带着。“

她还小不懂事,不了解失而复得的喜悦。

一谈到女儿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标准的恋女狂,他不只把女儿当心肝宝贝来疼,还看得比他的命还重要,三不五时的打老远的台中赶来送爱心,一解多日末见的相思苦。

当年和女儿分散实非得己,正在外岛当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湾本岛和妻女团聚,所以他根本不晓得当他在倒数日子的当头,妻已因车祸送医途中气绝,没人留意到路旁呆坐着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女孩。

后来她在被人当走失的小孩发现时,由于惊吓过度又亲眼目睹母亲为护她而受重伤,她已失语好一阵,恍恍惚惚的说不出自己是谁,让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伤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养。

一转眼间小女孩长大了,要不是他一张不老的娃娃脸很好认,再加上她的聪明伶俐记性佳,他们父女这辈子可能就要错过了,到死都无缘再相见。

他可怜的女儿哟!不多疼疼她怎成,这些年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为他未尽父亲责任愧疚不已。

“拜托,不要把她的胆小看成乖巧听话,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样就换我该哭了。”这个变态父亲,等一下有得他嚎啕的。

“阉呀!你别嫉妒她有个好父亲,等你再成熟点就会明白我的话没错,浓妆艳抹对皮肤很伤。”瞧他丽质天生,光用清水洗脸就容光焕发。

“是艳不是阉,麻烦你发音准确点,你不要脸我还要脸。”气到快脑充血的钟丽艳忿忿地说道,朝他射出上百道眼刀。

还不是差不多,小女生就是爱计较。“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咱们上楼喽!”

“哼!天山童姥。”冷嗟一句,她带头走向有点陡的阶梯。

“你……你们在干什么,分开分开,快给我分开,居然敢占我宝贝的便宜,我……我用铅笔砸死你,,让你横着被人扛出去。”

突然一阵箭雨砸过来,搞不清楚状况的铁汉生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身一翻护着几近赤裸的女友,两眼露出冷冽杀气看向来者,愤起的臂肌孔武有力,每一个张狂的毛细孔都在咆哮。

他不敢相信有人胆子如此之大,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坏了他的好事不说,还像疯子一般拿东西丢掷,行径幼稚如孩童。

三道锁的铁门没那么容易打开,为什么他能轻而易举的开门入内?难道他进来时忘了锁门,还是对方技高一筹懂得开锁的技巧,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悄然潜进,让“忙碌”的他无从提防。

以往在道上混的戾气骤起,绷紧的冷颜和寒冬一样冷到极点,随时都有可能手刃擅闯的不速之客,他对敌人从不留情,只要敢上门挑衅他一定奉陪,不溅血不罢休。

若非顾及他怀中小女人的安危,来人绝对别想活着走出去,利用画图的素描笔当武器实在儿戏,虽然打在身上不痛不痒,可是那几枝笔是他心爱女子的收藏,他绝不允许他让她伤心。

“你……你真是不要脸,叫你分开你还越抱越紧,你到底是不是男人,抱着别人的宝贝一点也不知道羞耻。”可恶可恶太可恶了,他非将他千刀万则不可。

哼!他别想逃,天涯海角他也要追杀他,让他死无全尸。

“把你的声音给我放低点,不要逼我杀了你。”眼一沉,铁汉生隐含的怒气即将爆发。

“别以为你一身肌肉就能拿来唬人,我方大同可不怕你,尽管放马过来。”他放狗咬他。

方大同?那不是……啊!糟了,他会被扁成方小同,三天没脸见人。吓一大跳的方良善想探出头看看究竟,可是搂着她的铁臂始终不放开,害她不知该如何解释才不致发生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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