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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差别在于一个充满书卷味,一个满身江湖气息,一温和一强势,可是她老觉得他们应该是同一个人,只是活在不同的年代遭遇不同的人事物,然而体内那抹魂魄生生世世不变。

“满嘴胡说八……”道。蓦地,一闪而过的画面令他微怔的顿了下,神情复杂的盯着她的蓬发。

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他会认为个性胆怯的她该是豪气奔放、热情如焰呢?而且适合穿……旗袍?

一想到一头毛躁乱发下是古典优雅的装扮,两眉不住的往上扬,难以想像她有文静端庄的一刻。

“你在笑什么?”真古怪,明明口气凶恶逼问她无解的话题,谁知转眼间冒出莫名的笑声。

头一摇,他收起追问她的严厉。“志云是谁?”

不知为何,熟稔的感觉久久不散,对于这个名字的主人。

“是萧志云。”她表情一惑的拢起眉峰。“可是我不认识他,他就这样蹦地出现我脑海之中,好像他是我前世情人似。”

朦朦胧胧的记忆,恍若梦幻的印象,无奇不有的玄妙世界总藏着令人无法解答的奥秘,无形中融人人们的生活里,充实那颓补不了的缺憾。

两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说完那句“前世情人”后微微一变,气氛转变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么在体内滋长,相视的眼逐渐逼近……逼近再逼近,鼻与鼻轻触,温热的气息蔓延在两人之间,形成一股无形的张力将他们围人漩涡之中。

清柔的阳光由粉绿色的窗帘飘散而人,洒落一地艳丽的色彩,风吹动轻盈的帘幕,半掩半遮的挡去一室春光,交叠的人儿在晨光中袒露深情,任由那爱笑的云羞红了脸。

情之绝绝来得绵长,自然而然的产生爱恋,不需言语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时的心动。

前世情,今生还。

爱永远不灭绝。

路还很遥远,只容两人并行,升起的太阳将在东方等待。

※※※

“啦啦……起司面包、红豆面包、奶油面包、花生奶酥、咸蛋加肉松面包……

嗯,还有什么呢?啊!忘了妞妞最爱的草莓果酱,瞧我这该死的驴脑袋记性真差,居然落东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东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过才三十多……呃,一点点而已,正值意气风发的大好时光,怎么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样忘东忘西,他的人生才刚要开始,绝不能提早老化,否则怎能当史上最伟大的父亲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宝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飞色舞的想笑,本以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着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体不知被哪个没良心的葬仪社给载走,害他这些年伤心又难过的遍寻不着,差点跟她们母女一起走。

幸好苍天有眼留下一点命脉,让他在绝望之际开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离了一十三年后还能与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庙宇全去致谢,以免错漏了一神引起神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头伫立了位风采过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闲服搭配蓝色长裤,桃花眼眯笑满面春风,笑起来隐约可见两颊小小的酒窝,可爱的让人想将他抱来一亲,顺便指把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脸颊。

以男人而言他长得太俊美了,简直美得太不像话,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给比下去。

站在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齐耳的短发帅气有型,虽然频频回顾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没人会上前与之攀谈,多看一眼就走开,然后叹息声幽然而出。

原因无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过度自恋便是同性恋,要不然怪癖也会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个个是龙子龙女,谁肯弯下身躯去伺候人,找个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为了一时的意乱情迷而让日后痛苦。

不过真正令人却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刚烤出来的新鲜面包,穿着体面却像土包子逛街似,爱面子的年轻人谁敢靠近,只怕会被笑“耸”。

“你到底笑够了没,跟你走在一起很丢脸耶!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药石罔效无可救药。

也就是说等死算了省得浪费米粮,一把年纪还装疯卖傻……呃,不算一把啦!顶多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居然不知羞的表现得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要她不唾弃都难。

很想哭喔!为什么她会傻到被他说动,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过,偏和他兜在一块“丢人现眼”。

“高兴自然会笑,难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见他的宝贝耶!当然得开开心心堆满笑容。“还有呀!小女生,记得要叫我一声伯父,不可以没礼貌,起码我长你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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