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越不甘心,开始当场扯衣领子。
林朝朝(酒兴完全散了):“……!!!!!”你他妈在做什么诡异的比较!
为什么连这个也要比!
“s!”给她吓得八百年没用的英语都彪出来了。
“你有,你有,我还能不知道你有没有吗,”两手死死抓住他扯衣服的动作,“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来这里、我不该随便摸别人,真的,小祖宗,我求求你别乱脱衣服,外面我的下属还听着呢,你堂堂的天下四城之一无双城主,和人家司乐坊的男人比什么,传出去我们还要不要脸了?”
“可是你摸了他,”无双(停下扯衣服)想了下刚才那么多男人围着她,生气,很难消。
“为什么要摸别人,还和这么多男人寻欢作乐?”
林朝朝:如果我说那人看起来和你有点像,你信不?
恶俗的替身文学。
“刚才一时酒喝多了,我只是想看看他长什么样。我真的,那个,本来只是来看花灯的,只是遇上了生意场的伙伴,盛情难却,做个样子而已。”
好像现代中年男人应付妻子的借口哦。
“为什么要看他,他比我好看吗?”
无双把她的脸掰过来,直视她的眼睛。
“我不好看吗?光看我不够吗?”
林朝朝:“……”这你也要比?
“你好看,你最好看,这世上没有比你更好看的人了。”
好话情话说了一箩筐,林朝朝嗓子都快哑了才把这小祖宗哄好,一起回了望雪居。
晚上,某人很有心机地穿了一件半透不透的上衣,溜进了房间。
然后林朝朝就被迫摸了大半个晚上的胸口。
林朝朝:“……”那点子好胜心用来记点正经事多好。
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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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美人双眸带笑,一只白如新雪、纤秾合度的手中拿着一只釉色莹润的青瓷酒杯,几乎是诱哄着劝他喝下,即使那些带着调笑的暧昧话她说得全然没有一点真心。
星眼微饧,染着酒意的美人是平时完全没有的娇娆妩媚,好似那志怪故事里走出来的妖精。
苏暮雨抬眸看向她,原本淡漠的眼睛里似乎滑过一丝好奇。
按说林朝朝是个什么性子他还算了解,看上去温婉柔和,一举一动皆是世家闺秀风范,但做派和心性却是令人咂舌的大胆。
就凭她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敢对一个恶贯满盈的杀手说出“喜欢”二字还打算带着他策划私奔,苏暮雨就知道这人心底的爱恨比起大部分自认潇洒的江湖人都要分明。
她有着不符合这世间大多观念的大胆。
于是他接过这杯酒,在林朝朝惊讶的眼神中一饮而尽。
他喝得很快,以至于有一点点酒水从他的唇边滑落,顺着他微微扬起的脖颈一路向下,直到没入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