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河感叹,还真像启亮说的那样,这群当地的部落人太淳朴了,不知道中间商赚差价。
不过,随便他们吧,时间久了,就学会了。
现在有这些当地人做了表率,引来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做工,在逐渐缓解用工难问题。
启河把启氏里的那套奴隶制度又搬了出来,被俘的奴隶,认真干活儿一年,就会恢复成半自由身。再干一年就让其自由。
因为启河不喜欢圈养太多奴隶,都是不安分的定时炸弹,不如那些拿钱干活的人省心。
启氏在巴尔喀什湖站稳,建立各种作坊,生产各种物资。
通过当地人宣扬,在村寨旁建立集市,吸引远方的当地人前来交易各种物资。
通过互通有无,逐渐转变了当地人对启氏的敌对情绪。
秋天,启氏把换来的小麦,大麦,全部种下去,已经有十来亩。
冷空气来临,物资丰富的启氏,平安的渡过在西方的第一个冬天。
白雪皑皑,大地银装素裹,吸一口去,都是冷的。
启河估计,按照后世计量,巴尔喀什湖的气温能达到零下二十度还多。
启河担心小麦受不了这么冷的气温,需要给麦田盖上一层厚厚干草。
冬天里太冷,当地人都缩在毛皮帐篷里取暖,不肯外出一步。
启河只好驱动这些奴隶们去割草。
奴隶们没有人权,但是他们在启氏,能吃饱穿暖,其实反抗逃走的心思不重。
特别是奴隶阿斯兰,他已经没了家人,自己一个人生活非常困难,养了几只牛马,经常吃不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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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成了这些东方人的战俘,反而顿顿有饱饭吃。
不就是冬天割草嘛,干就是了。
而且这些黄皮肤的主人,干活的时候,还会提供锋利的青铜镰刀。
怕我们手冻坏了,还给每人配备保暖用的皮子,五个手指头都能整齐的穿戴在手上,干活很方便。
对!那个他们管个精美的皮子叫手套。
东方人的语言真的不好学!舌头都不知道怎么卷,感觉麻麻的。
这些东方人非常聪明,能做出来各种各样的新鲜物品,既好看又实用,能换回许多的东西。
真想不通,他们这么聪明,这么富有,为什么要跑到这片寒冷的土地来。
最奇怪的是他们的首领,那个尊贵的年轻人,种了一大片西方传过来的麦子,像自己的爱人一般疼爱。
经常能看到他在麦田里待着,恨不得要抚摸每一棵麦苗。
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麦子,煮过的黄色麦粒还是硬的,不好吃,还是肉好吃。
不过这些东方人有一些白色的麦粒,他们好像称它为稻米。
有一次,阿斯兰看到一个东方主人,在吃那种煮过的白麦粒。
远远的就能闻白麦粒传来的香气,真香啊。
那个主人还赏了他一口吃,啊,软软的,香甜无比。
至今,那滋味他还记忆犹新,真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有这么好吃的白色麦粒,还要种这些黄色麦粒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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