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日后,郊野。
尽管一路向南走,凌冽的北风却一日比一日肆虐,但好在今天是一个晴日。
夕阳西斜,车队慢慢停住。在一处小山背风的山脚下,随队的士兵有秩序地四散开,迅速在此驻扎一个临时的休息点。
易许安推开车门,扶着范晗精瘦有力的小臂走了下来,不太顾及形象地伸了个懒腰。尽管身体很健康、很年轻,也不太能受得住整日整日地在马车中颠簸。
她活动着自己的颈部,注意力却落在周围的人身上。随队的易家军虽然动作利落,但脸上都挂着倦色,范晗却依旧神采奕奕。
“阿晗,你明日开始教我骑马吧。我每天坐车好累,骨头都要散架了,如果想你一样,时不时骑骑马,会不会感觉好一些呀?”
听了她的请求,范晗冷酷的脸上平添了一丝难以发觉的愉悦。他犹豫了一会,还是选择劝诫:“冬日练马术,怕小姐觉得太冷。而且,骑马,也只会比坐车更累。”
易许安从善如流,便放弃了在上京途中练习骑马的念头。她瞄了一眼范晗越发精神的神色,心中感慨,这就是武曲星的精气神吗?真是令人羡慕。
她迎着西斜的夕阳,看着天边淡淡的烧云。远方似乎有一条湍流的大河,水面尚未冻死,折射着粼粼的金光。
易许安在现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辽阔的原野,不禁怔忪,宁静的心中冒出淡淡的悲凉感。
范晗静静地站在她身侧,用高挑的身子,为她挡着从北边吹来的冷风。
过了一段时间,易许安嗅到了淡淡的食物香味,她知道晚饭快要做好了,便转身想要往营地中心走去。
一转身,便看到一个戴着面具、裹着黑色大氅的矮小身影,倚着自己的马车,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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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刚刚停稳时,魏知翎便从箱子里翻出那件黑羊绒大氅,披在身上。这几天来,他穿这件衣服穿的很珍惜,所以大氅看起来还是那样干净、崭新。
他戴好银色面具,推开马车的木门下车,将将站稳,就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易许安和范晗站在一起低语。
她今日穿的依然是素白色,高挑、纤细、沉静。三千青丝被松松地束在身后,一根湖绿色丝带随风飘荡,是这冬日北地,他目之所及唯一的绿色。将落的太阳在她朴素白净的外衣上留下浅浅的金,这种庸俗的颜色散在她身上,减轻了她的许多清冷。
魏知翎觉得,他应该会很喜欢看她穿金色。这种颜色出现在她身上,会让他觉得,和她少了许多距离感。
前世,他成帝之路走得很凶险,若不是李婉弋有慧眼识人的能力,再加上他自己薄情寡信,他恐怕早就死了几十回了。但,如果当时有人顶着易许安这样的皮相来刺杀他,应该很快就会成功吧?
魏知翎忽然又想到了,前世福州的冬夜,她一把刀插进他的脖子,热烈地像一把熊熊的火。他莞尔一笑,不是“应该会成功”,她已经成功过一次了。
忽然,她毫无征兆地转过身来,把他阴暗的偷窥抓了个现行。
被抓包的魏知翎毫无愧疚,也不见羞涩,而是大大方方地走到易许安面前,用尚未变音的稚嫩嗓音问好:“姐姐,连续阴了好多天了,今天的夕阳好美啊。”
易许安看着面前这个只到他下巴的小小少年,压下心中的异样感,只是对他报以点头,淡淡地给予了一个没有多少温度的浅笑:“嗯,走吧,该用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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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来到用油布临时扎起的简陋饭厅,发现里面除了易家军自带的庖丁,还有一个忙前忙后的陈丁。
几双眼睛交汇,易许安还没来得及发问,陈丁便远远地鞠了一个大躬:“贵人来的巧!昨日我见听庖丁大哥说,李寂将军新猎得几十斤猪肉送来厨房,便想着让贵人尝尝我的手艺。贵人先坐,我这儿很快就好!”
易许安几人在桌前坐下,没等一会,陈丁便端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的排骨上桌。
范晗举起银筷,想要现行试毒,被易许安制止了,因为她深知用人不疑的道理。果然,见此情景,陈丁脸上的笑又真诚了三分。
排骨切得小小,深黄的糖色炒得刚刚好。易许安夹起一块,尝了一口,酸甜的滋味瞬间席卷味蕾。
易许安满意地吐出了吮吸干净的骨头,夸赞道:“做得很好。你不是北方人?”
见贵人吃的满意,陈丁脸上的笑简直要堆成了花:“贵人慧眼,小的是江南一带村子里的人。父母兄长去世后,我才随军到沧州做事的。”
易许安点点头,然后又让范晗和魏知翎也尝尝。
范晗咬了一口,浅浅皱了下眉,似乎是吃不惯甜口的猪肉。
魏知翎也摘下面具,夹了一块排骨品尝。但他口腹之欲不大,边斯斯文文地咬着,边偷偷去瞄易许安愉悦的表情,所以吃的漫不经心,吃得想入非非。
前世的这个年纪,魏知翎过得很辛苦。魏家的一场大火,将他本就不多的财物焚烧殆尽,他穿着贴身衬衣跑出来,只能从一个被熏的晕死过去的男仆身上扒下衣物,然后匆匆逃命。
之后,素昧平生的李婉弋莫名在乞儿堆中找到了他,给予他衣物财宝,送他逃出沧州。但李婉弋过惯了富贵日子,给他准备的东西都太好,他又太弱小,出城后不久,衣物财宝就尽数被抢走。
他裹着从男仆身上扒下来的粗衣,一路向北,来到北国。北国人丁稀少,自然愿意给予他一席之地。但他的日子,并没有变得好过。。。。。。
忽然,帐外骚乱,守门人汇报,有信使造访。
此时易许安的饭已用大半,她没有太多礼仪忌讳,便放下筷子,传信使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