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各方面。
比起甜味,我更注重冰激凌的口感啊。
薛先生在桥洞前停住了脚步,左右张望了一下,确认周围无人。
“好了,凌凌。送你到这儿可以吗?我要去工作了。”
“……嗯。”
“回去就睡午觉?”以免你真的颠倒黑白。
“嗯。”
沈凌又晕又胀的脑子终于清醒了,重新塞满心脏的是蹲在门口等他时的那种粘稠情感。
但她已经一点都不生气了,也不想再缠着他耍脾气,只是沮丧地点点头,表示自己会听话。
“回家睡午觉,床头柜要倒一杯温水,我记住啦阿谨。”
“凌凌真乖。”
到了告别的时候。
但两个谁都没有抢先转身,迈出脚步。
薛谨看看空无一人的周围,又看看沈凌帽子里扁下去的那两个小凸起,以及斜斜插在她发间的小旗子,金色的风信子随着风飘来抖去。
……唉。
他伸手捧住了她的脸,在沈凌没完成第一次眨眼时俯下身,碰了碰她的眼睑。
然后是脸颊。
然后是鬓角。
然后是鼻尖。
最后轻轻点在嘴角。
“口感果然很好。”
薛先生又轻碰了碰她的嘴角,便直起身,隔着贝雷帽揉揉她的耳朵,“凌凌比冰激凌,不仅仅是甜一点。”
沈凌:“……”
她僵了半晌,一手还按着小旗子,另一只手把他的衣角也抓成了和披萨店外长椅上那枚卷起的落叶形状。
【想舔掉。】
【最终还是舔到了。】
【……但好像被舔的变成她了?】
最终,沈凌只是很费力地张了张嘴巴。
薛谨明白她接下来想说什么。
他摇摇头,撤出自己的衣角,牵过她的手,让她转身面向桥洞里的家。
“回去吧。”
最后一句话里的情绪同时包涵了叹息与笑意,仅仅一句话就又让她的脑子变成被搅乱的毛线团。
“如果是真正的接吻,凌凌,我再也没办法离开你去工作。”
和亲热的时候不能注视她的眼睛,是同一个道理。
会发疯。
作者有话要说:
薛谨:她真撩人,我会疯。
沈凌:他真撩人,我想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