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的时候有家好心人收养了他,据说是因为他眼角的泪痣和他们死去的女儿很像,而薛谨本人的外貌实在太过突出。
这家人似乎家境富裕,势力不小,所有孤儿院的孩子都羡慕他。
只是不小的势力也意味着他们要拿到这孩子原生家庭的所有资料不费吹灰之力——发现那仿佛笼罩着诅咒的一切后,他们很快后悔收养他。
但那毕竟是个大户人家,收养文件也已经办好,再把一个六岁孩子送回去着实不太体面——于是他们把薛谨丢给了一个远方的亲戚,说会供他读到大学,但叮嘱薛谨一个人生活,不要和他们攀上太多关系。
因为嫌晦气。
——当然,这句话也原原本本说给了收养他的那个远方亲戚。
对方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坐在轮椅上,每天都靠着心脏起搏器与中药吊命,经常在病床与急诊室之间辗转。
但老太太却并没有说什么。
她只是抱了抱他,示意他可以叫她“奶奶”。
奶奶很老很老,但心性还是个小女孩,最喜欢的颜色是藤紫色,尤其喜欢用一种奇怪的紫色羽毛当书签,弄丢时还会像个小孩一样发脾气,直到他再想办法染了一枚新书签给她。
除了不能站起来真正以长辈的方式照顾他以外,奶奶对他很好很好,还送给他一只书包,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好好长大。
奶奶说要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所以每次运动会他都是报名项目最多的那个。
奶奶说要培养课外兴趣爱好,所以他从吉他开始自学了一件件的弦乐器。
奶奶说拜托他代替自己去给新搬来的邻居送点礼物,所以他带着烤好的饼干敲响了隔壁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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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有打开。
窗玻璃上突然拍了一只肉乎乎的爪爪,他抬起头,看见一岁的金发小女孩隔着玻璃对他笑。
笑得快快乐乐的,咧开没长牙的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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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金色便成了他黑白日常里的第一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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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比他小了整整五岁,起初他只当她是个小妹妹,以哥哥自居。
哪个男生没幻想过成为拥有可爱妹妹的兄长呢。
……但在不得不填补这小孩缺失的父母位置,给只会爬的她冲奶粉煮米糊时,他不得不把自己移到了长辈的位置——
在对方上幼儿园后给他展示“我的爸爸”“我的妈妈”伟大画作时,他又不得不胃疼地把自己挪到了妈妈的位置。
谁舍得对一个眼睛发亮的小家伙纠正“我不是你妈妈”啊。
他连她皱皱鼻子假装不开心都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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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起初他也害怕过,自己作为脏东西的“不吉利”,是不是会影响到太黏着自己的沈凌。
但后者幸运地就像枚小奇迹——吃过的冰棍必有再来一根,幼儿园多余的一颗糖果必然会送给她,过马路时永远是绿灯,快迟到的时候老师那边总会发生什么意外导致延迟点名——
而所有人都喜欢她,所有人都宠爱她,她就是全世界的珍宝。
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染上一丝一毫的厄运的。
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吧。
于是某天薛谨终于松了一口气,在接她放学时主动牵过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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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没发生。
他们牵着手一起放学,度过了平平安安的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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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厄运是不会放过他的,即便待在全世界最幸运的珍宝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