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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星魂归队(第2页)

边斯年也来做介绍:“讨厌背诵课文,真名边斯年,炙皇族。”

叶思游指了指脑袋上的id:“有钱人7,真名叶思游,夜妖。”

那男人道:“下弦之月,真名周弦,星魂。”

星云系没个日期也没个月份,用文字表述出来,只能是:这群人在这里折腾了好一阵子,然后终于从单兵作战壮大成四人抱团。

再来最后一个噬心魔,他们就能起个队名,参与战斗了。

正式入伙以后,周弦揪了把叶思游的小帽子:“团队武力是否强大,不只看个人能力,还要看夜妖和星魂的配合。乖孙,以后咱爷俩就得齐心协力、配合默契、冲锋在前了。”

“瞧好吧爷爷,我现在‘乘风归去’都练满级了,下一步就是练‘三生万物’了。”

边斯年一直以为叶思游的脑袋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现在看这个新成员摸了也没事,于是自己也要上手揪吧那么一下子:“大尾巴,怎么你这破帽子谁都能揪,就我揪不了,一揪就炸毛。一个团队的,你不能老搞特殊化对待!”

周弦直接把边斯年的手扒拉走:“我乖孙的脑袋是谁都能碰的吗!”

叶思游望着她周爷爷笑:“爷爷你长这么帅,之前为啥要那个打扮啊?”

“这个游戏的设定很奇怪,明明星魂的战斗力和生存力都是最强的,但是没有团队时,其他族群兴许还能勉强的撑一撑,唯有星魂离开团就活不了。因为星魂的发光痕迹不只是星魂斩的触发媒介,还是炙皇族感知到星魂的定神位器。

尤其我现在获得的是九色痕,九色痕是这个游戏里最强大的痕,他综合了其他九色的单一技能,形成了变幻莫测的斩杀能量,同时这也是游戏里唯一可以进行掠夺的痕。

我一个人穿到这里,为了能活的久一点,撑到今天这个时刻,就得把自己打扮的老一点、弱一点,像个邋邋遢遢的乞丐一样,往人身前一凑,恨不得被人打发到三丈远。”

“那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为什么是蓝色的星痕呢?”

“伪装的,要被人知道我是九色痕,早死翘翘了。”

叶思游明白了:“哦,难怪呢,生存所迫,这么帅个男人要扮老爷爷。那你在现实生活里是干什么的?结婚了吗?”

周弦呵呵一笑:“现实生活里,现实生活里就是个年过30的沧桑老男人。”

周弦公元纪年的生活,就像是被人催熟的生活。

出生在南方某小镇的周弦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妈妈。他爸爸是个包工头,每年都带着自己的建筑队去到大城市打工,只有快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周弦是个地地道道的留守儿童。

周弦不爱上学,也因为学习成绩差,高考完见自己那也去不上,干脆响应国家征兵号召去东北当了兵。

就像边斯年说的,这世界不是只有聪明人才玩得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周弦身体素质好,生活肯吃苦,训练又刻苦,很快就从他们那批新兵蛋子里脱颖而出,在自己的连队里创造了好几项单兵作战记录。

但再优秀的兵,晋升到了他所能承载的上线,就也到了该退伍的时候。

退伍以后,回到镇上的周弦跟高中初恋对象结了婚,然后在一家银行当保安,每天看着一堆堆的钞票进进出出,自己却始终一贫如洗。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老婆嫌弃他没有出息,跟他离了婚,因为长的漂亮跟一个做钢材的小老板再婚了。后来又因为拆迁,他家那套老房子被整体爆破,夷为平地。

少年时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谁成想现实生活是只能先看着老婆改嫁,再看着房子被炸。

那段时间,周弦特别想逃离这个并不愿意善待他的世界,想着,去哪都好,去哪都好。

然后他就被听到召唤的热心上帝给穿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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