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能理清搅乱心情的根源固然不错,但将想法赋予行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周箐仍处在被透支的虚弱中。
最后一次举起砍骨刀后,周箐彻底失去了对四肢的掌握,连蜷缩手指、呼吸这种小事都让她觉得疲惫。
对她而言,这体验新奇又熟悉,她仿佛回到了公司工会羽毛球活动上大展身手后的第二天。
明明大脑还记得发球、挥拍的要领,但体力却在毕业后一落千丈,无法支撑这种剧烈运动。
现在这个情况,别说杀了“林轩”,连她本人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尽管仍旧处在重重危机之中,周箐的脑子却很清楚。
难怪医生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尝试运动。在脑内啡大量分泌,她甚至感受到了一种轻飘飘的快乐。
好像被风托举飞上云端,从此与人世无关,可以平静地审视眼低的一切——
既然现在做不到,就放到下次再说好了。
管他的呢。
不远处,中年男子的无头尸体倒在地上。他的手脚像浸水的麻绳软绵绵地摆在身体两侧,自脖颈断面为起点,一条血痕歪歪扭扭延续到周箐的脚边。
殷殷血红和刷成浓绿的仓库地板形成鲜明对比,深深刺痛了周箐的眼睛。
她讨厌脏东西。
明明双腿早就没了知觉。但撞见这种画面时,“鼹鼠”爬上她小腿,如水蛭蠕动爬行的触感还是鲜明地出现在心中,让她感到阵阵恶寒。
现在周箐又需要“林轩”了。
她抬高了一些音调,“快过来。”像乳猫在呼唤大猫。
仓库大门完全洞开。自护住周箐的触足之后,“林轩”本人也迈步慢慢走了进来。
祂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衫短袖,中山领设计十分儒雅,棉麻质地柔软而透气,隐隐显露出一点皮肤的蜜色,下身则是米白色的休闲西装裤。
男人站在走廊明亮的灯光下,若不看自手肘下生出的黑红触足,完全是一副纤尘不染的贵公子形象,和宛若魔窟的仓库形成了鲜明对比。
尽管不能和“鼹鼠”一样聪明又敬业,今早就结束年假滚回公司加班赚钱。
但祂至少看起来很干净。
显然记住了周箐把衣服锁进储物室时的叹息,“衬衫染血不太好洗,真可惜,我很喜欢你穿这件的样子。”,她抱着缎面衬衫,眼神忧愁,显然意有所指。
周箐用湿润的眼眸望着祂,自然而然地请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