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风愕然,努力狡辩着:“虽然总督大人没事儿,可副使毕竟是死了呀,他们也算是坏了规矩……”
();() 召平安冷冷的说道:“你们是听说我们死了发动了进攻,他们是听说你们发动了进攻才动的手。
双方半斤八两,都有吃亏之处,此事就这么算了吧。接下来咱们两军对垒,真刀真枪地打,方显我大明国威!”
萧风不甘心的看着霍金斯,无奈的喊道:“既然双方都有理亏之处,今日之事就此作罢了,咱们各自退兵,改日再战!”
霍金斯见自己的队伍惊魂未定,情绪低落。虽然人数依旧占优,但打下去也没什么好处,便点头表示同意。
当大明的军队退却之后,霍金斯忽然觉得不对劲了。明明是对方不讲武德,偷袭了自己,怎么就双方都有理亏之处了呢?
自己虽然杀了副使,可副使太过危险啊,他的怒气值已经要攒满了,到时一出手,鸡犬不留,自己先下手为强,这属于紧急避险吧!
再说了,我杀副使是因为你们真的偷袭了我;可你们听说我杀了使臣却是无稽之谈啊,分明就是萧风为了一箭双雕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啊!
这就相当于,我是一个无辜的路人,肆无忌惮的走在大街上,你忽然就说我把你撞了。然后打了我一顿。
你都快把我打死了,我被迫还了一下手,然后你就说这算互殴,双方都有理亏之处,私了算了。可悲的是我还同意了!
霍金斯越想越气,可大明军队已经安全撤离了,自己也没法揪着萧风再讲理了,气得回到营帐又砍了大土司的尸体几刀。
几个亲信的不列颠指挥官,看着霍金斯鞭尸,都不敢出声,直到霍金斯命人将大土司的尸体扔出去后,才小心翼翼地开口。
“总督大人,大明搞偷袭,欺人太甚,大人为何不杀了对方的青藏总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呢?”
霍金斯瞪了他一眼:“愚蠢的土拨鼠!难道你看不出来,萧风一心想让召总督死在我们手里吗?
召总督身为贵族,心怀大义,以国家利益为重,但他毕竟是个人,是人就不会允许别人谋害自己。
所以只要他活着回去,就一定会和萧风作对,甚至会想办法夺了萧风的兵权也说不定!
大明的军队,火枪先进,战力很强,但如果军队里的两个主官不合,互相掣肘,再强的军队也完蛋!”
一个亲信犹豫道:“按日本方面的线报,萧风位高权重,战功赫赫,阴险狡诈,召平安肯定斗不过萧风的吧?”
霍金斯的语气里充满了英雄相惜:“召总督也不差,他胆大如斗,铁骨铮铮,视死如归,正是萧风的对手。”
另一个亲信犹豫道:“那万一变成了召总督领兵,咱们会不会更难打了呢?”
霍金斯摇摇头:“那倒不会,带兵打仗是要靠经验积累的。召总督虽然不凡,毕竟没有真正当过统帅。
若是召总督能够夺权成功,他打仗绝不是我的对手,咱们就可以将大明精锐一举消灭,然后占领整个藏区!”
此时坐在主帐里的召总督却格外消沉,萧风只是一口口的喝着茶,也不劝他。半天后召平安才开口。
“我是一心求死之人,大人何必为了我而退兵呢?我可不会因此感激大人。”
萧风笑了笑:“我正缺一个合理退兵的理由,因为局面已经变成了拉锯战,再打下去大明火枪骑兵不擅长攻坚的缺点就会暴露了。
而一旦缺点暴露,敌人就绝不会再给我们奔袭野战的机会,肯定会建筑层层防线,以防守来消耗我们。
打阵地战,是需要更多兵马,硬碰硬的打的,可我希望能发挥火枪骑兵超强的机动能力和野战能力。
以最小的代价,占最大的便宜。虽然身后还有援兵会到,可能早一天拿下整个傻三的地盘,就早一点的好。”
召平安这才松了口气:“既然能顺势帮上大人的忙,召平安虽不死也无憾了。”
萧风皱皱眉头:“这话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别人都是虽死无憾,就你是虽不死也无憾。”
召平安沮丧地垂头不语,右手轻轻抚摸着左手腕上戴着的镯子。
那镯子本是为女子所制,他戴着自然是有些紧的,勒出了一道红印。
萧风叹了口气:“你不是想死吗,我再给你个机会。一会儿我将军队分成两份,分两处驻扎。
戚继光跟着我,李成梁跟着你,土司的兵和僧兵也一分为二,大土司的兵归我,二土司的兵归你。”
召平安一愣:“是要互为犄角之势吗?可我从未领兵打仗过,恐难担此重任啊!”
萧风笑了笑:“领兵打仗吗?有李成梁呢。你只负责一件事,那就是骂我。”
「写书有我呢,你们只负责一件事,那就是投票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