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姑娘笑了,曹秋华眉眼更柔和了几分,伸手过来拉着人:“走,这里怪冷的,咱们先回家,你陈君还有陈义哥也闹着要过来接你,被我留在家里头准备饭菜了,回去就能吃大肉,是你宗爸爸昨天特地去山里猎的狍子,新鲜!管够!”
陈弄墨无奈,其实她身上真不算很瘦,只是骨架小。
“谢。。。”话才出口,对上女人不赞同的眼神时,小姑娘抱着点心又笑:“好的,秋华妈妈,我会努力吃肉。”
“聿聿乖!”
陈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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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顺村占地面积挺大。
且环境不错,依山傍水,土地肥沃。
缺点是人口不多,二十几年前那场人祸的影响,一直到现在都没能缓过来。
凡事有两面性,因为人口比旁的村子少上一倍有余,导致村民们格外团结。
同样的,也很是排外。
陈弄墨自然不算那个外,她的父亲陈德茂就是土生土长的山顺村人。
村里大多姓陈,据说族谱可以追溯到明朝初期。
当时一对商旅的陈姓兄弟途径山顺村时,遇到喜欢的姑娘,居无定所的二人干脆就定居了下来。
经过几百年的岁月更迭,曾经两兄弟绵延下来的后代,已然发展成了一个大村子。
所以认真算起来,全是亲戚。
陈弄墨是实在亲戚,陈家血脉,但她的到来,还是受到大家伙儿的注目。
这不,当她在秋花妈妈他们的带领下,又转了几趟汽车,经过七八个小时的辗转,好容易抵达山顺村时,便被得知消息的村民们围在了村口。
众人七嘴八舌的围着小姑娘瞧,那稀罕的劲儿像是在瞧什么珍稀物种般:
“这就是德茂家闺女?咋这瘦?脸都没有我巴掌大,不是说城里头吃供应粮,比咱乡下享福吗?”
“三大爷您这话说的,供应粮也是定量的,有些城里人过得还不如咱呢,起码吃肉不能敞开来。”
“瘦怕啥?我是你春花婶子,男人跟你爸是没出五服的兄弟,你来家里吃,婶子家里肉管够。”
“瞎!春花你这心思,我看你是稀罕人小姑娘长的好,想要抢回家去养着吧?人秋华家还能缺肉不成?”
“哈哈哈。。。叫你瞧出来了,这可不怪我,我长到这一把年纪,还是头一回瞧见这么水灵的女娃娃咧,那小脸儿嫩的跟那鸡蛋白似的,比村尾那些个城里来的知青好看多了。”
这话一出,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家里的姑娘被人稀罕,曹秋华与有荣焉。
但小姑娘坐车辛苦,她现在只想带着人回家泡个热水澡舒坦舒坦,再吃一顿好的,蒙头睡一觉。
所以眼见这些人越聊越似没完没了的模样,她便板着脸赶人:“行了,行了!我家孩子在车上遭了几天罪,有什么话等孩子歇几天再说,先走了。”
撂下这话后,曹秋华便不顾众人的稀罕劲儿,牵着小姑娘就走。
陈弄墨的确很累,说实在的,几天奔波下来,别说现在这具娇弱的身体,就是她那曾经一天能打三份工的金刚躯体,也扛不住将近一个星期的折腾。
真的很累!
所以在秋华妈妈的示意下,她与所有人道了声别后,抬脚就走。
走出几步,确定村民们没有追上来,曹秋华才看向小姑娘,再次问:“咱们家在村尾,还得走上两里地,真不用哥哥们背着?”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