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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第2页)

故事倒是老套,朱有余和现在的媳妇是二婚,他前头结过一次婚。

他如今的媳妇和他是同一个村子的,搁以前的话,那叫做青梅竹马。

奈何,并不是每一对青梅竹马都能有个好结局,朱家祖上贫困,家里人丁也少,青梅家中长辈瞧着了,就不肯玉成这门亲事。

话说得也难听,说他是乞丐吃梅子,一家子的穷酸,想要攀亲,那是癞虫合虫莫想吃天鹅肉,膈应!

这不,少年郎经不起激,两人就闹掰了。

然后,他很快便开始了相看对象,一年半载的,也结婚娶了媳妇,再然后生了闺女儿。

都说生孩子过鬼门关,对女子是一道坎,对于一桩婚事,这也是一道坎,朱有余就没有迈过去。

孩子还没满周岁,遇着了前头分手的青梅,两人藕断丝连。

这边是天天在家叨叨,说着娃娃哭了尿了,因为少觉忧心又少人关心而有些歇斯底里的媳妇。

那边是美貌依旧,温情浪漫又有旧情旧记忆,一道瞧过星星,又一道瞧过月亮的青梅。

四目相对,你怜我婚姻困顿,我怜你心中依然有旧情,至今未婚……叹时移世易,深情总是被辜负。

两人如干柴遇到烈火一般,一下就蹿了火。

火还撩得老高,把房子都烧着了!

朱有余回家就变着法子和媳妇吵架,越吵,感情越僵,媳妇也心若死灰。

那边,自家闺女儿和成了婚的男人混在一起,还是前头家里瞧不上的,青梅家里怒得不行,不过,他们为人霸道,见不得自己如此丢脸,索性闺女已经和有妇之夫缠上了,名声也坏了,干脆闹着朱有余离婚,娶他家的闺女儿。

尤其是这个时候,朱有余脑子灵活,能赚一些钱了,倒不一定是乞丐吃梅子,穷酸了。

……

朱有余离了婚,和青梅结了婚,前头的闺女也没要,留给了前妻。

“安姐带着秀妮儿回来走亲戚,也去见了朱哥。”

夫妻之间再怎么吵,闹得再凶,和孩子是没什么关系。小孩天然地亲近着爸妈。

“这不,瞧着厂子里搁着的胶皮娃娃,路都走不动了,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瞧着,水汪汪的,别提多惹人爱。”

徐春枝感叹朱哥的心狠。

安姐多好一个人,闺女儿秀妮也贴心,硬是被前头都断情的青梅哄了走,所以啊,这男人就不能找这样的。

人在做,天在看,有时真得信世间有报应。

这不,朱有余和青梅结婚也有五六年了,算上之前婚姻存续期的黏糊,两人在一起得有七年了,愣是没生个一儿半女的。

夫妻俩都急死了,求爷爷告奶奶的,不过,子女缘一事强求不来,两人一通忙活,也不见有什么动静,算是炒韭菜搁了葱,白搭!

“这事我知道。”赖庆丰插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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