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柿心中肯定,抬起眼睛,看向陆云门。
除了他以外,在场的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丢了一只鞋,也没有人发现她的脚底磨得出了血,走路很艰难。
一直想用翅膀把圆滚滚身体埋起来的小山雀犹豫了。
她伸出了小爪子,把鞋履勾到了跟前。
接着,她又看了陆云门一眼。
少年漂亮却端正,眼神澄澈又干净,同她相处的分寸也好得离谱,仍是一点坏的地方挑不出来。
阿柿站起来,把那双小花草履换上,然后认真地用北蛮语向陆云门道了谢。
“多谢你……”
她似乎考虑用一些文绉绉的词藻。
但憋了半天,最后,她说出来的还是最通俗的大白话。
“鞋子很舒服。”
“那便好。”
少年笑了笑,将地上包鞋的布帕捡起来。
“你先穿着这双鞋,等这里事了后,记得去用药。”
“阿柿。”
阿柿沉默了一小会儿,忽然出声。
“我叫阿柿。”
她这是回答了陆云门问她的第一个问题。
“我阿娘是大梁的汉人,她生来不会说话,总是遭人嫌弃。后来,到了能嫁人的年纪,她的父母便要将她卖给一个六旬的老翁做妾。我阿耶当时在那里行商,本就对她一见钟情,只是怕她一个大梁的小娘子嫁去北蛮会觉得苦,所以一直没敢表露情愫。听说了这件事,他便不再犹豫,花了一大车的粮食,把她娶回了北蛮。因为她最喜欢吃的,就是家乡的柿子,阿耶就用它给我做了名字……”
看着她逐渐变得兴高采烈,陆云门明白了。
她虽然看起来胆子很小,还很怕生,但却并不是不爱说话。
相反地,她喜欢说话,也喜欢笑,说到开心劲儿上来时,她的两颗对称的白色小虎牙就会尖尖地露出来,平添了好几分的可爱。
但是……
陆云门第三次望向阿柿裙布上兜着的那枚铁片,沉静的眼神中闪动起轻微的波澜。
金川县的上一任县令,名叫汪苍水,是他的忘年交,病逝于今年四月,正是万物回暖的时节。
年初时,汪苍水曾托人给他送去了一封书信,那是他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
陆云门当时并不在家中,直到不久前,他才在归家后看到了它。
汪苍水在信中提到,他收留了一个叫“阿柿”的孩子。那孩子善解人意又很灵巧聪慧,虽与他相伴的时日并不算长久、语言也并不相通,但他却早已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儿。
他还在信中写下了许多“阿柿”的性情喜好。诸如她胆子很小且怕生、她喜欢钻进箱子和爬树、她会扑了蝴蝶送给他、还偶尔会做出许多令他理解不了的有趣举动,等等等等,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随信寄来的,还有一片月牙状的小铁片。
月牙内侧的边缘,是一排厚度不一的锯齿,一看便是由打铁铸件的爱好者汪苍水亲手打造。
他曾拿着还未完成的它,神采飞扬地对陆云门炫耀过:“这东西呀独一无二,世间只有它的另一半可以同它拼合起来,伪造都伪造不来!”
寄信时,汪苍水终于将它做好了,于是便将月牙形的这半寄给了他的好友,给他品鉴。而铁片另一半的去向,汪苍水也写在了信里——他送给了阿柿,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而此时,疑似是它另一半的锯齿铁片就在眼前这个北蛮小姑娘的手中。
而且,她说,她叫“阿柿”。
陆云门这次来金川县所属的州府,除了临时填补译语人的空缺,便是想要找到阿柿,看一看其近况。
只是,他原本以为,阿柿会是一只柿子色的猫。
担心汪苍水不在后它无人照料,他做好了把它接回家的打算,连《聘猫契》和穿在柳枝上的鱼干聘礼都提前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