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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只要性不要婚姻(第1页)

好色男女!

糖糖与平安是一对80后亲密伴侣,他们同居在一起,各承担一半的生活费,过着甜蜜温情而浪漫的二人生活。开始的时候是平安追求糖糖,许下山盟海誓,糖糖从众多的追求者中选了平安,觉得他聪明又幽默,开朗又热情,而且和自己有类似的情感观,那就是:不必结婚。

糖糖的理由是:像我这样漂亮又独立的女生,又不指望靠男人养活,何必把自己捆绑进婚姻的形式里,成为某人的私有财产呢?那样不等于断送了自己广交异性朋友的机会?还要鞍前马后地做家务、带孩子、上班、伺候公婆?想想就崩溃。同居关系省去了所有麻烦,谁也无权指手画脚或求全责备,一个不高兴,可以卷包就分手,多潇洒,无挂碍。

平安的理由是:真爱是不必他人证明和保证的,一张盖了章子的结婚证就能保证爱情的质量吗?就能保障幸福到永远吗?那只是女人抓住廉价饭票的手段,是男人抓住免费性伴和保姆的阴谋。如果两人的爱情要靠外在的形式保证,那说明爱的生命力也太脆弱了。所以真正相爱的伴侣应该维持半稳定的同居关系,这样双方都会尽量努力维系,而不会懒洋洋地赖在关系里不劳而获。

听上去很美,一拍即合,两人的快乐同居生活转眼过了三年,性生活也可以用激情澎湃来形容。尽管双方父母都一催再催,两人却不为所动,坚持自我,这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不出事的话。

出事的时候平安不在糖糖身边,大巴翻车糖糖受伤,脸被搓了条大口子,虽然逐渐养好,却留下一道疤,美容能祛除外在的痕迹,但在糖糖心里还是留下了阴影。她不像从前那样爱好交际了,也减少了出门唱歌跳舞游玩的频率,有一天照镜子梳头发现额前居然长了三四根白头发。从那一刻起,糖糖有些惶恐,她顿时觉得婚姻也没有想像的那么糟糕,起码二十年后风华不在了,还能有个相爱的人携手散步,生病的时候能有个人送汤喂药。如果一直同居下去,谁知道哪天有更年轻漂亮的女孩找上门来呢?真到那时,男人是无所谓的,四五十岁的自己只能拱手相让出风度翩翩的熟男,然后佝偻着身躯转身离去,那有多悲凉?

糖糖向平安提出结婚的建议,但平安认为暂时还是不要结婚的好,一方面还不想生孩子,另一方面结婚也会影响平安的事业发展。糖糖忽然觉得这些都是借口,真实的原因是平安很自私,他只考虑自己的得失,却不管女友的心理感受,说不定他是嫌弃自己车祸后疤痕整容,也可能是盘算着不负责任的同居可以让他随心所欲地支配收入——无须女友插手。糖糖很伤心,她说不结婚就分手。平安觉得糖糖很任性,出尔反尔,当初交往的时候就说好不结婚的,为什么忽然又非结婚不可?他不想这样轻易分手,但他更不想接受婚姻的“桎梏”。

性、爱、婚姻,这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在合法的前提下,人有权选择要不要性、要不要爱、要不要婚姻,或者要怎样的性、怎样的爱、怎样的婚姻,以及是要其中的一样、两样、三样。从主流文化的认可内容来看,通常鼓励有爱的性,有爱的婚姻,以及婚内的感情忠诚与性忠诚。但现实里却有一些人选择只要性,不要婚姻。

要性不要婚姻有几种原因。

第一种原因是有些人的主动选择,向往更自由、更宽松的生活方式,而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也默许甚至肯定这种相对独立的亲密关系方式。例如德国总统高克的“第一女友”53岁的夏迪特接受《星期日法兰克福汇报》的专访时表示,自己不会与总统结婚,原因是她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很好,不需要刻意改变。应该说在欧美发达国家持此类价值观的人相对更多些,而我们身边很多大龄单身男女中也在逐渐有更多人接受这一观点,他们往往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独立的经济地位,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和相对稳定的亲密伴侣关系,但不急于进入婚姻的形式,或想再慎重地考虑,或想多享受些自由,或因为某种利益牵制,或在过去的亲密关系中受到过挫折,等等。

第二种原因是性取向不被主流文化所接受,比如同性恋、双性恋,在一些国家还不能取得和异性恋一样的合法婚姻,所以这些人只好以自然的方式维持亲密关系,但缺少了法律保障,也缺少了一系列相关权利,如财产继承、领养子女等。

有些女性中年之后开始同性恋,年轻时先异性结婚有了孩子,中年后因为多种原因才成为同性恋。在整个女性人口中,2%—3%是纯粹同性恋,还有类似比例的双性恋者。女同性恋经历往往是短暂的,或许是补偿异性恋中逐渐缺少的被爱感和归属感,也可能是性态度比从前成熟而多元了,也有人是“恍然大悟”了自己的真实需求。

归根结底,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应属其私人权利范畴。他爱同性或者爱异性或者爱双性,谁有权替他做决定呢?何况有些人确实是先天因素造成的性取向“异常”于大多数人,比如雄激素不敏感综合征,表面上是女性,染色体检测却是男性,临床表现为核型为XY的个体发育成为貌似正常但无生育能力的女性,睾丸通常停留在腹腔内,无生精过程。性别二元论只是简单方便的理解性别差异的方式,并不代表二元以外还存在一些“非主流”群体,比如双性人。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和性的权利,尽管有些情况下不能被当时的社会文化所理解和接纳,比如同性婚姻在北欧、北美、澳洲等一些国家获得了合法地位,但在伊朗和巴基斯坦却会被判死刑。

性多元化日益被更多人所理解和接受。威克斯说:承认真理的多元性仅仅是一个起点。随后所应遵循的则是民主自治原则,即公民有权享有决定自己的生活状况的自由和平等,只要他们不利用自己的自由去否定他人的权利。民主自治意味着尊重和容忍他人的需要,并以此作为自身的自由选择权的保证。

性多元论关注对差异的肯定和保护;性激进派则将精力更多地集中在“越轨”的性活动本身。我个人是理解这两派的不同用意的,如果二选一的话,我想多元论更容易为大部分人所接纳,毕竟谁也没有理由把自己的性价值观强加给他人。

我们有必要了解的是,支持性的亲密伴侣关系是非常棒的正能量,对人有非常积极的影响,能让人感到更加幸福快乐,并能促进人的身心健康。这是经过心理学研究和一系列实验论证的。比如研究显示合群度高的人群患感冒的比率为15%—20%,合群度居中的人群患感冒的比率为25%—30%,而合群度低的人群患感冒的比率为30%—35%。那么相对于其他疾病的免疫力呢?亲密的伴侣关系是坚实的社会支持系统核心环节,对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也有破解作用,我们都在经受种种压力,有时是单一的,有时是叠加的,如果有亲密伴侣分担,自然会减轻现实压力并更容易走出困境。

非婚姻的伴侣关系比较婚姻内的伴侣关系呢?在1972年对42000名美国人的调查结果显示,22%的未婚成年人认为自己“非常幸福”,已婚成年人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高达40%。另外对未婚者、离异者、同居者和已婚者的比较结果显示,已婚者的年度抑郁比率是最低的。当然各种生活状态下的人都有幸福的和不幸的,统计比率是就大部分人而言。

当然不能绝对地说后者比前者更幸福、更快乐,但显然后者比前者得到了更多的法律保护和人际认可,也会有更深入的关系连结,比如财产、子女、亲属等因素的渗透,这些会无形中让伴侣关系更稳固,从而得到更强大的综合支持。

质量高的非婚姻的伴侣关系比质量低的婚姻伴侣关系可能更让人幸福快乐,所以无论是否有婚姻的形式,伴侣关系的核心是积极地互动与支持,在这个前提下,婚姻内的伴侣关系相对比婚姻外的伴侣关系会得到更多的资源与满足。

同时,婚姻内的伴侣关系享有更加安全和规律的性生活,性、爱、道德、责任、法律等综合因素使得伴侣关系更放心、更舒适,在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也更加心安理得,更加富有创造性,更加容易尽情享受其中乐趣。在遇到性困惑或问题的时候,婚内伴侣可以提供更贴心的私秘建议,毕竟无论从哪种意义上说,婚内伴侣是你最亲密的值得信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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