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移旌不怀好意看向程行的队伍,后者心里一哆嗦,隐晦朝部下使了个眼色,人群中几人默契向后退去。
“哎,那矮子别往后躲,不用看别人,说得就是你。”
王移旌朝一个黑不溜秋的士卒喊道,对方将本就不高的身形尽量压低,可还是被他瞧见了。
见躲不过,士卒憨厚一笑,走出人群,“王将军,你叫俺?”
“叫什么名字?”
“冯雷。”
“以后你跟我了。”
男人转头看向程行,后者微不可查点点头,内心一个劲肉疼,冯雷压根就不是普通兵丁,而是他的亲卫,身材虽矮小却骁勇善战,在军中威望不输千户。
本以为王移旌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不想他接下来的话让程行再次心头一颤:
“老伯,这么大年纪还出来参军,以前做什么的?”
“回大人,老朽以前是种田的。”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走出队列,身上兵服皱皱巴巴,站没站相,咧嘴一笑,牙还漏风。
程行走上前,看似好意劝道:
“王将军,这个还是算了吧,一看就是常年混迹战场,只出工不出力的老兵油子,你带回去也是糟心。”
“程总兵此言差矣,有道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疆场之上刀剑无眼,这位老伯能活到现在,说明有趋吉避凶的天赋。
我也没指望他一把年纪能像年轻人那样冲锋陷阵,只想讨来放在军中当个军师,指挥不了打仗,指挥逃跑也好。”
年轻人的话让程行脸皮一抽,那老者名叫常石义,熟习行兵布阵,可不就是他的军师。
程总兵有心回绝对方,可之前话已经说出,如今再点明常石义的身份只会显得心机深沉,略一考虑,他只能选择吃下这个哑巴亏。
王移旌看着对方便秘的表情,强忍住笑意,他眉毛下俩窟窿眼又不是留着喘气的,昨日攻打府城时就已经特别留意了对方手下能人。
当时这位老伯骑着高头大马,头戴儒巾手持纸扇,神情怡然稳坐后方,颇有几分胜券在握的意思。
王移旌再度看向人群,眼珠四处打量,终于找到了最想要的那个。
对方长相普通,一眼扫过都不会注意,就算看个三五眼,回头还是记不住,偏偏如此普通的一个人,在战场上的表现却令人印象深刻。
当时王移旌跃上城头,已有人杀出了一条血路,那人手中一杆亮银枪,将一众敌军压得频频后退,他也因此才能轻松拿下张辅成。
见王移旌将目光放在自己最中意的百户身上,程行顾不得脸面,赶忙上前挡住去路道:
“王兄弟,这个真不能给你。”
“为何?”
“他是我妹夫。”
“那还真是可惜了。”
王移旌摇摇头,一脸遗憾,而后又挑了几个人,这次对方倒没阻拦。
点兵结束,王移旌手握三千兵马,意气风发离去,留下程行苦着脸站在原地,这可比抢了他媳妇还难受。…。
逃过一劫的年轻小将来到他身边,嬉皮笑脸道:
“将军,我啥时候成你妹夫了?”
程行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狐狸尾巴这就藏不住了?想做我妹夫,等做了千户再说吧。”
“属下先行谢过将军,哦不,是大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