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你还是男人吗?!”
一声呵斥在耳畔炸开,凌云混沌的大脑猛地清醒过来!
抬起头,眼前是一位古装女子,白皙小巧的瓜子脸吹弹可破,水灵灵的美眸灿若星辰,琼鼻高挺,朱唇皓齿,如此美貌真可谓倾国倾城。
尽管身着的布衣发黄老旧,打满补丁,却仍然盖不住那窈窕曼妙的身姿。
“两年前我嫁到你家,过门还没两天,你就住进了青楼!这些年你每日不是喝酒就是赌博,凌家几代人辛苦攒下的家业,都让你败了个精光!”
那倾城女子泪如雨下:“没钱了,你就卖我的嫁妆,逼我回娘家要钱,先前爹娘就说不会再给一文钱,我拿不出钱,你就把我打断腿,让我半个月都下不了床!”
听着她的控诉,凌云大脑嗡嗡作响。
真穿越了。
凌云来自现代,自幼就和病重的老母相依为命,为了改变命运,凌云极为刻苦,先是考上名校,毕业后又进入大厂,辛苦奋斗几年攒下积蓄后,凌云就辞职创业。
三十岁那年,凌云终于功成名就,他开办的公司在米国上市,凌云拥有百亿身家,可在同一年,凌云检查出了癌症晚期。
可能是这些年一直都压力巨大,也可能是奋斗岁月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凌云不愿生命的最后阶段在病床里苦苦挣扎,从高楼一跃而下……
剧痛过后凌云昏死了过去,他梦到自己穿越到大炎帝国,前身也叫凌云,却是个人神共愤的败家子。
这绝色女子名叫朱千月,是凌云父母生前为凌云娶的老婆。
“千月姑娘,跟着我吧,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让你受一点委屈了。”
破旧的茅草屋中,一位身着精致锦缎,浑身佩戴着黄金、宝石的公子哥笑道。
“叶椿?你来我家做什么?”
凌云眉头一皱。
“凌公子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叶椿身旁的狗腿子冷笑道:“你穷得都要吃土了,外面还欠着债。前天你找上我们家叶公子,求叶公子在衙门里给你安排一件差事,你拿你家娘子来换。”
凌云叹了口气,别人穿越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富家子弟,自己倒好,啥也没有,还得收拾前身留下来的烂摊子。
“叶公子,那差事我不要了,你回去吧。”
凌云强烈的道德感让他做不到卖妻求荣。
“你说不要就不要,那我不是很没面子?”
叶椿轻蔑地扫了凌云一眼:“小爷就是不给你这门差事,你家婆娘我也照要不误!”
凌云沉默下来,攥紧双拳。
叶椿他爹是县尉,相当于公安局长,权力仅次于知县,在县城里就是只手遮天的存在。
凌云得罪不起叶椿,但更不能交出朱千月。
旋即。
“凌云,我要跟你和离,从此你我老死不相往来!”
朱千月丢下这句话,旋即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千月,别走啊…”
眼看到嘴的鸭子就要飞走,叶椿急忙追了上去。
“千月,给我当小妾不好吗?以后啊保证让你吃香喝辣…”
叶椿伸出手,就要拽住朱千月纤细的玉臂。
可下一刻,他整个人僵在原地!
“啊…”
叶椿喉咙一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觉腹部一阵凉意,一头栽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