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种族有不同种族的思维方式。
在海妖眼里,她的这种行为其实就相当于人类攒鱼骨、猪
骨,谁能没点特殊癖好呢。
格雷已经禁掉她一项爱好了,现在只是捡点骨头,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等塞壬捡完了,剩下这些腐尸就直接烧掉,也算是尘归尘、土归土了。
误会解开,格雷这才有心情去看金乌勾回来的名刀秋水。
秋水,属于大快刀二十一工,曾是和之国剑豪龙马的佩刀,后成为索隆佩刀之一。
格雷握住刀柄,只听“锃”的清脆一响,寒芒闪过。
一把紫黑色的刀被从鞘中抽出,随着握刀者随意的挥砍,发出唰唰的风响。
“确实是把不错的刀。”
虽然格雷没想据为己有,但在索隆正式得到这把刀之前,他还是可以玩上几年的。
用来耍帅,想想就不赖。
强者就算不用剑,也是可以在腰侧别一把玩的。
“你还会剑术吗?”艾斯疑惑问道:“我还以为你只会用能力战斗。”
金乌立刻大声嚷嚷,“伟大的格雷船长是全能的!”
艾斯:“但他唱歌很难听。”
金乌:“你就说他能不能唱出来吧!”
格雷:
格雷不是很想说话,但他又必须要转移话题。
——在唱歌方面,忠心耿耿的船员们也没办法夸出太丧尽天良的话来。
“咳咳,金乌,让你办的另一件事也办完了吗?”
金乌一秒恢复昂首挺胸的狗腿样,“那是当然,使命必达!”
另一件事,就是带走龙马的骨灰,未来再去和之国,就把对方带回去。
至于和之国想要的是尸体还是骨灰,管他们呢。
等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塞壬带着自己挑选出的优秀骨头心满意足的游回来。
那堆骨头已经在她捡到时被水流冲洗过,白花花的,在三桅帆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竟然还挺漂亮。
格雷甩掉刚才冒出来的诡异想法,抬手一把火烧尽了坟场的一切。!
第144章分开
鼻歌布鲁克,伦巴海贼团一员。
本该在43年前和同伴一起死去,但因为黄泉果实的能力,灵魂仍存活着。
之后,他在魔鬼三角地带迷路一年。
找到身体时,身体已经变成了骷髅,于是便一直以骷髅的状态生活着。
数年前,他误入三桅帆船,被莫利亚夺走影子。
从此只能生活在这片无法被阳光照到的大雾中。
布鲁克总结过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最后在末尾又新增一条。
他见到了约基船长最想挑战的那个人,并且被对方的船员‘热情无比’的绑架了。
啊所以在记忆里,黑炎海贼团的失踪果然是假的啊。
距今43年前,是布鲁克遭遇那场战斗并身死的时间。
再向前推半个月左右,报纸报道说:黑炎海贼团在东海失去踪迹,其占领岛屿上的黑火标记尽数熄灭。
黑炎海贼团,是约基船长在前半段闯出名堂后,最想挑战的势力——如果船长没有生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