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选手要展示两首歌,《处处吻》唱完,陆英舜又甩下外套,露出内里镶着闪片的黑t和半截皮手套,唱了一首《乱世巨星》。
陆英舜的选择相当大胆,一首比一首难唱。不过以现场越来越热烈的反应来看,很明显。
他成功了。
陆英舜本身相貌嗓音就极为出色,舞台又极易将这魅力放大,在场不管是观众还是亲友团,几乎都被他所俘获。
林与鹤在台下看着,也不由感叹。
确实是豪门才养出来的人物。
自信,耀眼,天之骄子。
林与鹤望着那英俊的、足有五分熟悉感的侧脸,忍不住想。
哥哥在舞台上也会是这种模样吗?
一曲唱尽,台上那高高睥睨的男生甩了
一下额上薄汗,露出一点笑意,周身冷傲的威压一秒散尽,重新变成了温和可亲的学弟。
他朝四面鞠躬致谢,笑着朝大家挥手,回应着场中的欢呼声。
在他对着林与鹤这边挥手时,林与鹤也在鼓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与鹤隐约觉得陆英舜似乎看见了自己,还朝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又引起了一片惊叫声。
十六位选手全部唱完,陆英舜当之无愧地拿到了第一。
当晚,他的照片就被传上了校内论坛。第二天,他的比赛视频就被学校账号发在了绿博和快抖,《处处吻》那一段还小火了一把。
不管网上如何,陆英舜在校内是彻底地出了名。
林与鹤学业忙,没怎么关心过这个,不过就在陆英舜来找他的几次,林与鹤就不止一次地遇见过有人来找陆英舜。
来参访的、来请他宣传的、问他愿不愿意参加乐队的,络绎不绝。
第三次和陆英舜见面时,正好有人来,想邀请陆英舜去参加校内话剧社的表演。
林与鹤自觉地退开了一点距离,打算等陆英舜和人说完,不过陆英舜却主动问他。
“你看过他们的话剧吗?”
林与鹤想了一下,道:“大一的时候看过一场。”
一旁的话剧社负责人适时插话,又把社团夸了一遍。
林与鹤也跟着点了点头。
学校的话剧社的确挺出名。
“你也挺适合演话剧的。”林与鹤说。
陆英舜天生耀眼,和陆难很像。
陆英舜“哦”了一声,看起来似乎更感兴趣了些。
他又问:“那你有兴趣来参演吗?”
负责人的眼睛一亮,林与鹤的外形条件也相当符合要求,这种买一送一的好事当然不能错过。
“这位同学想来也可以的,我们还有个重要角色,和陆学弟那个角色的对手戏也很多。”
林与鹤愣了一下,摇摇头。
“我就不了,这学期课比较多。”
负责人还想劝,不过林与鹤的态度很明确。
他只能把希望重新放回陆英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