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从他肩膀上直起上半身,他坐在路槐的小臂上,所以视角比路槐要高一些。他盯着路槐,用一种“试图交换脑电波的眼神”盯着路槐。
诚然,路槐不太能感受到这股脑电波,对视过来的目光比较迷茫。
殷弦月和他对视不到三秒,噗地笑了一下。
路槐也跟着笑,不过笑得很轻:“怎么了?”
“你翅膀还好吗?”殷弦月问。
因为当时在永夜森林,路槐为了保护森林外平原上的十万平民,幻化出一对翅膀的白狼,被黑龙的烈火灼伤了很大一片,殷弦月是记得的。
路槐:“还好。”
殷弦月说:“我不想耽误时间了,我们飞过去了。”
此话一出,旁边山羊错愕了片刻,几乎要脱口而出一句“我怎么办”的时候,这位混血儿超自然生物已经展开雪白耀眼的翅膀,振翅腾空。
上下埃及自统一以来从未出现过如此神迹——
雪白的天鹰翅膀之间是一个白发的男人,男人怀中抱着,用黑色的布包裹着的什么东西。
他们在金黄的土地上略过阴影,每一个抬头看他们的人都露出无比崇敬的表情。
“路槐!”由于高空大风,殷弦月在他耳畔用力地说,“既然山羊在埃及没有任何能力,那我们就必须在埃及解决所有事情!”
路槐偏了偏头,脸颊蹭在他头发:“可以。”
殷弦月很喜欢这种没有理由的信任,于是他更紧地抱住路槐的脖子。
因为此时此刻,在前往孟菲斯的途中,小说家有了相当强烈的直觉、以及新剧情的灵感。这对小说家来讲非常兴奋。
孟菲斯是拉美西斯一世的首都,但今天,是他与世长辞的日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遗体要开始被制作成木乃伊,完成之后,他会被运送去帝王谷安葬。
孟菲斯的集市很热闹,路槐用金币买了水和食物,古代埃及常见的食物有面包和啤酒,尼罗河流域肥沃的土地给了埃及相当不错的农耕条件。人们用谷物酿酒、制作面包,集市里还有昆虫制成的点心,殷弦月非常好奇,路槐问他要不要吃,他连着退后三步。
然后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姑娘。
这没什么,一扭头想说句对不起,又把头扭回来了。
其实这在古代埃及真的没什么,殷弦月自己也明白,他曾看过一些古埃及的壁画,那些宫廷乐师无论男女,有的,甚至都只在腰部围一条麻绳,其余不再有任何衣饰。
而古代埃及的平民少女,很多穿着束腰的亚麻连衣裙,他这么一回头,好死不死一阵大风吹过来,把少女的披肩扬起来,露出剪裁贴身裙子包裹着的,完满的少女体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