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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紮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量,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但轩辕胜天执意前往,还和皇上彻夜长谈,和他分析了日后朝廷的走向,然而皇家兄弟似乎谈崩了,皇上还是不太高兴亲弟弟的离京,觉得弟弟对他不够信任,心有不快,故而两人长达七年未再联系,被封为岭南王的轩辕胜天似被流放,京中众人也不敢再提起他的名讳,怕犯了忌讳。

事实上轩辕胜天的做法是对的。虽然两兄弟表面看似不和,可实际上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情依然深厚,并未生嫌隙,然而日渐成长的皇子们有了异动,各有各的母家支持,开始暗地争夺龙椅,轩辕胜天当年如果没走,必然要卷入风波,届时兄弟反目不是不可能。

而轩辕胜天在岭南也没有外人看来的凄惨,花了十几年功夫经营,岭南可说是他坚实的地盘,他在此处备受敬重爱戴。

「郡主,出门在外不比在王府,一切从简,下官离成神还有一段距离,望请郡主海涵。」风沐功面不改色地把她的话堵回去。

「得了,你这块木头还能说笑,真不容易,饶了你吧!我怕把你逼急了连本朝律典都搬出来背给本郡主听。好了,下马,安营紮寨。」轩辕青痕翻过马背,身形优美。

轩辕青痕封号为南岭郡主,简单而粗暴,一听便知是何人,当初皇上想封的是琳琅郡主,可轩辕胜天一口回绝了,他说他是杀人无数的武夫,女儿用不上太文诌诌的封号,听得懂的就好。

「是。」

众人一见郡主下了马也纷纷从马上落地,找了个背风的空旷地开始砍草、搭帐篷,在方圆两尺内洒下防蚊虫、蛇鼠的药粉,砍下树木枝干当桌椅,又在头顶撑起一个能够遮雨的棚子,等等用饭烤火都在此处。

有些人入林子寻找猎物、摘果子和野菜,有些人则去附近拾柴,准备升火,以免有不明人士靠近,危及主子,云层越来越低了,似有大雨倾盆之势。

「烤烤火,不要受冻了。」火一升起,风沐功便让出靠火的位置,调整火势的大小。

「颇有贤夫良父的架势,风沐功,你不嫁人真是可惜了。」轩辕青痕遗憾的咂咂嘴。

「噗!」

「噗哧!」

嫁人?他那昂然身躯?

众人笑不可遏,唯有风沐功不动如山,连抽抽嘴角的反应都无,平静如湖,波涛不兴。

「承郡主厚爱,下官读圣贤书,不敢数典忘祖。」他声音平仄一致,不起高低。

「呿!无趣。」一板一眼的人生有什么乐趣,他这般活着不累吗?她都要为他长叹一声了。

风沐功是岭南一带的官员,不隶属于朝廷所管,他直接听令于岭南王,其他地方官员无权指使他。

「郡主呀!别理会那根木头桩子,来找和尚玩儿,和尚刚学会一首莲花落,唱给你听……」他对地方小曲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那首「胭脂胡同胭脂泪」,唱得他乐呵呵……

胭脂胡同指的是秦淮河畔的一条暗巷,里面住的是出卖皮肉的花娘,也有不少富商乡绅在此包养外室,固然有人为求荣华富贵栖身于此,也有人是无可奈何走上此路,待到年老色衰无处安身,或是错付真心遭人抛弃,日日都有悲欢离合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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