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恐见水珠溅到萧瑟身上,又远离阿瑟几米,站在一片阳光下,再次抖动身体。
毛发上的水珠被抖出去,在阳光下形成彩虹。
阳光下,一身银色的恐狼,被彩虹包围,身后是绿色树林,旁边还有一条溪流。
这画面,真的绝美。
萧瑟恨不得自己化身照相机,把这画面给拍下来。
她发誓,她要好好的记着这个画面。
待到部落做好,颜料收集齐,她就要把现在看到的这一幕给画下来。
毛发甩啊甩的,半干。
在阳光下晒一晒,就完全干了,根本不用担心。
阿恐踢踏踢踏的跑到萧瑟身边:干净了吧?好看了吧?
“美极了!”萧瑟给阿恐竖大拇指,“走吧,咱们沿着水流往下走。”
可能是因为溪流的原因,那些野兽经常到这里来喝水,所以溪流这边的路很是好走。
野兽踩出来的路,也是路。
偶尔有些地方有苔藓,但根本不带怕的。
萧瑟的野兽底千层底鞋,可是防滑的,踩在这些苔藓上面也不怕。
但为了保险起见,萧瑟还是捡了一根树枝,用来当拐杖。
实在是不想走着走着,滑倒摔一跤,那疼的是自己。
一路走过去,看到许多草药,就是没看到茱萸树。
萧瑟四处张望,嘟嘟喃喃的:“刚都看见了的,怎么没有啊。”
阿恐好想问,你都看到了,怎么又没有?你在哪看到的?
可它不敢问,怕萧瑟反问它有没有看到。
它是真的没看到,而且这条路,它刚才也没来过。
算了,当一条随时需要却不多嘴的狼狼,也是一件聪明的事。
萧瑟往前走了五十米左右,眼前再次开阔。
随之,一大片粉红色出现在眼前。
粉红色!
萧瑟惊呼出声,朝这片粉红色扑过去:“我天啊,这么多,这么多!”
以前看到的茱萸树,都是几棵,十几棵,最多的也没超过二十棵。
所以她们囤点茱萸粉真的是要了老命,都不敢每道菜都放。
可是眼前的茱萸树,一眼望不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