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李建昆一直期盼着。
现在发生壮壮这件事,他都不知道还能期盼什么。
沈红衣看出他所想,轻声说:“有些事,我没有和我爸妈讲。
“我权衡过利弊。
“首先,壮壮不是你掳走的,尽管歹人掳走壮壮,是想对付你。
“在我看来,这更能说明,你在乎我,在乎壮壮,在乎我们家,连歹人都知道。
“其次,我父母都没什么文化,他们不会像我这样看待问题,理智会被情感所驱动。
“告诉他们那些事,会使得他们更加悲愤,会仇视你甚至你们家、会毁掉我们的爱情……
“而好处,我一个都想不到。
“所以,说出来无益,不如不说。”
李建昆缓缓睁大眼睛。
敢情他忧心冲冲两个多月,全然没有必要?
“只是……这样好吗?”他问。
“你如果连我都瞒着不说,那有问题。我瞒着父母不说,作为女儿,作为家庭内唯一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是正确选择。”
显然,这件事沈姑娘经过深思熟虑。
李建昆一把将沈姑娘搂紧怀里。
沈红衣拍打他道:“有人,有人。”
“怕什么,你是我媳妇儿,顶多到开年三月,咱们就能完婚。”
李建昆颇为激动地说。
雪更大了些。
沈红衣四处瞅瞅,却也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们,便由着他了。
未名湖畔,高大英俊的男人,和国色天香的女孩,相拥在一起。
男人低头,厚薄适中的嘴唇,印在女孩涂抹过唇膏的莹润红唇上。
一股甜蜜和温热荡漾开来,驱散了落在近处的雪花。
嚓!
在二人没有注意到的一个地方,一位外国友人,用徕卡相机拍下了这幅唯美的画面。
“学长。”
“嗯?”
“咱们以后每年的今天,都来这里好吗?无论我们忙于什么,无论我们相隔天涯海角,无论我们青春不再,只要还能走得动,每年的最后一天,我们都在未名湖畔相聚,你要……吻我。”
“好!”
……
……
一九八七年,像是一杯鸡尾酒。
底层是八十年代特有的朴实情感,而上层,已具备商业时代的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