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所是位好同志。
他气归气……话说,家底快要被掏空,谁又能不气呢?
但最终他还是同意了。
所以李建昆认为他是位好同志。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李建昆推着彻底熬不住、不驼人都咯吱咯吱响的“缝合怪”,踏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娘娘庙胡同。
“我回来了。”
本以为来开门的是春草。
吱呀——
院门应声而开。
露出李云梦幽怨的小脸:
“你敢不敢再晚点?”
李建昆怔了怔,这才想起,答应小妹今晚要带她去看演唱会。
起因是崔剑前一阵儿送来几张票。
这种热闹,李云梦是决计不会错过的。
李建昆当时还没在意,后来拿着印刷简陋的门票仔细端详,才回忆起一些信息,意识到这是一场不容错过的演唱会。
这么说吧,没有这场演唱会。
后世那些什么金榜劲曲、霸榜热曲,大概率都不能按时出现。
李建昆指指头顶天色:“这不是还早吗。”
“早啥早,咱们要去三里屯哩!”
李云梦从他手上夺过缝合怪,推到院墙边立好,遂拽着他噔噔噔地往北厢房冲。
姑娘觉得她哥如果穿这身去看演唱会。
跟穿喇叭裤去机关单位开会,是一样的效果。
来到李建昆的房间门口。
房门半掩着。
李云梦忽然狡黠一笑,一只手缓缓推开房门,另一只手五指撒开,在空中晃动,嘴里配着BGM:
“铛铛铛铛——”
李建昆搭眼朝房间内瞅去。
对于沈姑娘藏在里头,其实不算意外,崔剑送来三张票,小妹上回就说起过,要拉上她。
但他仍然眼前一亮。
是因为沈姑娘现在的打扮。
上身黑色女式皮夹克。
下身蓝色直筒牛仔裤。
脚下是一双白色乃基……也就是耐克运动鞋。
这使得沈姑娘多出些酷飒的气质。
然后衣裤都比较修身,配上她线条健美的身材,又有种既直接又内敛的性感。
同时这样的打扮,突破了年代的束缚,因为即便搁后世,这也是很常见的偏怀旧的装束。
今晚的沈姑娘,有种独特而另类的美。
“二哥,行啦行啦,知道我姐好看,晚上有的是时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