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
办公桌上的手机响了一下,陆礼拿起来一看,是沈迎欢,这个时间点给他打电话干什么,陆礼按下接通健。
“喂,陆礼。”
“嗯,有什么事吗?”
沈迎欢开门见山,“今天我姐姐打电话过来,说沈明高要我回家一趟,你得跟我回去。”
她说话没头没尾,陆礼一挑眉,问她,“要你回家,我去干什么”
“……”沈迎欢有求于人,语气比往常温柔了很多,“我们结婚了呀,按理说,老公不该陪老婆一起回娘家吗?”
一声轻飘飘的“老公”入耳,陆礼有种小猫挠心的感觉,他定定神轻咳一声,说道,“忙不能白帮,你需要付出代价。”
“你们资本家都是这样的吗?”沈迎欢嘴角抽搐,“但是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
“没关系,我还没想好要什么,先欠着吧。”
“嗷。”
沈迎欢觉得自己身无长物、一文不名,没什么好怕的,大不了就是做一场,显然,她也不太吃亏。
这头陆礼刚撂下电话,那边办公室的门就敲响了。
“进。”
许亭一身干练的职业装,走进来,躬了躬身说,“小陆总,世娱的陈总来找您,现在正在会客厅,需要把他请进来还
是您过去。”
陆礼摆了摆手,“让他进来。”
许亭应声出去,过了几分钟,陈柏宇才迈着步子慢悠悠地走进来,长腿一伸,毫不客气地斜靠在沙发上,说道,“陆总大战告捷,小弟们准备一起给您接风洗尘,还请您届时拨冗参加。”
“……”陆礼忍住没把手头上的资料扔出去,“说人话。”
“今晚上老程酒吧,不来打断你的腿。”
陆礼眼睛还停留在文件上,平静道,“你打断我的腿,我更去不了了。”
陈柏宇哼笑,“那我就找个担架把你抬过去。”
——
晚上,neverd酒吧。
灯光四溢,音乐作响,陆礼、陈柏宇以及几个发小坐在一起,长相优越的人总是引人注目,更何况着这几个男人气质不凡,即便是在昏暗不明的灯光下仍显得英俊出挑,散发出生人勿近的气息。
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侧目打量起不远处的男人,眼神刚刚粗略地将几人掠了一遍,就被同伴提醒,“那几个都不是好惹的,你可别动什么不该动的心思。”
“有什么不好招惹的,不就是男人吗,分分钟拿下。”女人不以为意,扬扬下巴示意道,“那个怎么样?”
同伴嗤笑,“眼光还挺好,可惜他已经结婚了。”
女人很认同她的前半句话,赞许地点了点头,她自认为眼光一直不错,心道,男人都一个德行,结婚了又怎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不照样多得很。
陆礼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个陌生的女人和莫须有的“男人普遍拥有的特性”联系在了一起,此时他正接受着几位“狐朋狗友”的嘲讽。
陈柏宇自然是最先带头的,他玩心重,许是从来没有想过以后会和一个女人绑在一起过一辈子,于是好奇地问道,“讲真的,老陆,结婚什么感觉?是不是你老婆每天管东管西,聚餐喝酒都得报备?”
陈柏宇对于婚姻生活的直观感受来自于自己的父母,其次就是冗长的家庭伦理剧,在他的认知里,老婆总是一个不好惹的角色。
看着陈柏宇认真为陆礼惋惜的模样,林放作为旁观者不禁笑出来声,指着喝酒的主人公道,“就他?你看他这样,像是有人管的吗?我看就是陆礼求着
,人家都懒得搭理他。”
这话一出引得大伙哄堂大笑。
陆礼觑了他一眼,骂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