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一声响,室内的灯亮起,谭雅身边的男生,“哇”地赞叹出来。
这是一间小小的公寓,不过五六十平,简洁的北欧风,黑白色系,东西不多,显得视觉空间不小。
“真漂亮,”姜煜在客厅转了个圈,继续夸赞着,“符合国民姐姐的审美。”
谭雅放了伞去阳台上,重新回来客厅里,听见他的话,她忍不住反问:“你知道国民姐姐的审美是什么吗?”
姜煜一摊手:“这不就是吗?”
谭雅轻轻笑着,从他身边经过,往厨房里走去:“我租下这间公寓的时候,它就是这样的装修了,我没怎么改。”她最怕麻烦,现成的就最好了。
姜煜却没被打败,他站在客厅中间,想了想,说:“可是,姐姐租下这里的时候,不就是看中了它的装修风格和自己品味相投吗?”不然会租?
谭雅放了吐司去冰箱里,扶着冰箱门,她看了眼姜煜,这个人,还真是叫她无法反驳。
从冰箱里拎了瓶矿泉水出来,想了想,她还是放了回去,转而拿电水壶接了水,插上插座,呼呼烧了起来。
“这边是卫生间和浴室,”她领了男生去看,“你淋了雨,先洗澡吧,我给你找件衣服换上。”
正扒着门探头往浴室里看的姜煜,瞪大了眼:“你这里有男人的衣服啊?”
谭雅像是听到了极好笑的笑话,她斜眼看了姜煜:“怎么,你以为我是尼姑吗?”
男生瞠目结舌的模样,也让她觉得很有意思:“放心啦,不是什么奇怪男人的衣服,之前睡衣展,给我家里人买了几套,还没来得及寄回去,今天就先便宜你了。”
姜煜这才喜笑颜开:“哇,那我岂不是占了大便宜了吗?”
谭雅挑了挑眉,走进卧室,给他拿毛巾和换洗衣物。
男生这次很礼貌地,没有跟着她进来了,这让她对这个心情都明晃晃写在了脸上的大男孩,有了点好感。
找到衣物,她出去外面,男生正盯着墙上的一幅画看,那是前任租客留下来的,大片的白,只尽头处,一点黑。谭雅当初只觉得这幅画跟这房子很配,就留了下来。
打发了男
生去洗澡,谭雅走进厨房里,听着水壶的声音,从呼呼到咕噜咕噜,再趋于平静。她找出个马克杯,又找出一袋奶粉,看了看日期,嗯,还没过期。
冲泡牛奶的时候,浴室里传出哗啦啦的水流声。她握着勺子的手顿了下,这是已经过去多久了,离她家里上次来客人?算是客人吗,这个不请非要自来的大男孩?
姑且算是吧。她叹了口气。
其实,她自己也说不大上来,为什么会答应他的请求,带他来自己的公寓。按着她一贯的做事风格,不说帮着订酒店,更有可能,完全丢在路边不管。万一,真是个坏人呢?
在勺子的晃动下,牛奶在杯子里逆时针打着转儿,谭雅觉得,可能是夜晚使人疯狂,雨天的夜晚,则更胜一筹。
总而言之,她大概是被鬼迷了心窍吧。
姜煜洗好了澡,从浴室里出来,就看见那位国民姐姐坐在了客厅里,手上捧着杯子,抵了下巴,眼神却很呆滞,就连他出来,都没有什么反应。一看,就是在神游太虚了。
他故意举起了手:“我洗好啦。”
有了他这元气满满的一声,谭雅总算是醒过神来了。她看了眼正走过来的男生,黑发服服帖帖地垂在了额头上,一身藏蓝色的睡衣,被他穿得仿佛是要去出街,丝毫不输给她的那些个模特朋友们。
果然是生得好皮囊啊,她暗叹。
手里的马克杯提醒了她,这是给他泡的。但在递过去之前,谭雅又犹豫了,这杯牛奶,她喝过没有?喝过,还是没喝过?她盯了那大半杯的牛奶,一时又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