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唱完,蕾切尔的长睫轻轻颤抖了一下,然后才睁开眼睛。
俱乐部里非常安静,她等了将近半分钟也没人说话。
这让蕾切尔难免有些不安,尤其是帕特里夏面无表情的脸和平静无波的眼神都很像在宣判她的死刑,尽管她并不认为自己的歌声会糟糕到这种地步。
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她不喜欢这首歌,还是不喜欢自己的外形或者表演?
蕾切尔动了动唇,刚想开口,就听见帕特里夏忽然问:“能唱快歌吗?”
“快歌?”蕾切尔下意识地将双手交握,“我会的快歌不太多。”
帕特里夏不置可否,只说:“那就唱你能唱的。”
于是,蕾切尔唱了一首让帕特里夏深深皱眉的《Jolene》。不是说她唱得有多么不堪入耳,而是太过粗糙,很明显与之前那首《VisionofLove》有着巨大落差,无论是唱腔还是细节处理。
但她唱起成人抒情却又极其迷人。
“够了,老天——”帕特里夏单手扶额,招手让蕾切尔停下《Jolene》,等她走到跟前问:“会自己写歌吗?”
“不会。”
“会乐器吗?”
“一点吉他。”
“识谱呢?”
“这个我会。”
“好吧。”帕特里夏双手抱臂,用缺乏表情的脸和公式化的语气说:“忘掉那些见鬼的乡村音乐吧。我相信,即使你只唱一首《VisionofLove》,你的演出也将在城里大受欢迎。所以,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有这种天赋的女孩,早晚不满足于在莎乐美俱乐部驻唱。
与其到时候分开闹得难堪,不如一开始就谈妥条件,这是帕特里夏最近得到的经验之谈。
生意就是生意。
别掺杂什么私人感情,这样对大家都好。
“谢谢。”蕾切尔的嗓子有些发干,接过了帕特里夏递来的一瓶水,“我需要钱,而且要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赚到一大笔钱。”
她没有脱口而出自己想要成为歌手之类的未来职业规划,因为目前谈论这个并不实际,钱才是摆在眼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帕特里夏似乎有些意外和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