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议论纷纷,我却觉得心里一片悲伤。原来一个父亲真的会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做到这个地步。很快,从侧边走出来了两个男人,一人抱酒坛,一人执酒碗。这个场景何其眼熟,让我忍不住想要站起来。那天,砍火星仪式的那天,不也是这样的吗?甚至倒酒和执碗的人都依然是他们那两个。不同的是,那天所有人都喝了酒,所以我们也放心大胆地跟着喝了下去。而这次,却只有阿颂一个人。毛骨悚然。我早有猜测,但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震颤。一种早就落入了圈套而不自知,还浑浑噩噩地以为所有人都是好心人的懊悔和恐慌攫住了我。倒酒的人上前,满满一大碗酒,还有不少酒液倾洒了出来。阿颂早就被松开了手腕,一圈深深的勒痕印在他腕子上。他接过酒碗,迟疑了一秒钟。他拧头看了看芦颀,嘴唇翕张,似乎是想说什么。但对上芦颀苍老悲怆的眼神,他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阿颂收回视线,垂头顶着酒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仰头把酒水一饮而尽。至此,这场审判迎来了尾声。没有哭闹与求饶,没有卑微的祈求,甚至全程阿颂一个字都没有说。他倒也是个好汉。我竟有些佩服他了。审判到此结束,寨民们纷纷四散而去。他们经过我时,没有一个人与我说话,但视线却会隐隐落在我身上。那眼神冷淡漠然,与看一只将死的虫无异。因为,我也喝了酒吗?我是个一向能够藏得住心底事的,我母亲没有改嫁之前,总嫌弃我是个闷嘴葫芦。我习惯于把自己的疑惑、困扰和麻烦给藏起来,自己去寻找答案。可刚回到吊脚楼里,沈见青就说:“你的脸色一直都好难看,吓到了?”说话的事情,他的手还扶在我腰间,看起来漫不经心,却只有我知道他有多用力。我知道现在不是和他对着干的时候,便老老实实地摇头:“没什么。”“你想问我刑罚具体是什么吧?”说着,他推开了他卧室的门,把我扶到了他的床上坐下。床一向是个敏感的家具。我说:“那你愿意告诉我吗?”“当然,我说过了,只要是你想,我都愿意去做。”沈见青神色认真,解释道,“酒里掺杂了蛊虫,那是一种自诞生就养在酒里的蛊,所以身体几乎透明,与酒液无异,喝酒的人不仔细看,根本瞧不出里面有蛊虫。”那晚正是天黑,虽有篝火,但我们的位置却背光,影子刚好投在酒杯里,看不清里面的具体情况。“酒的环境与人体的环境大有差异。在酒液中处于僵持状态的蛊虫一旦进入人体,就会被唤醒活力,钻进血管里,然后顺着血管来到大脑。”沈见青的声音越说越低,他故意吓唬我似的,最后简直是压着嗓子:“中蛊的人被啃噬大脑,最后变成蛊虫寄居的躯壳。”我愣愣地看向他。生苗不会放任何一个来到这里的人离开,这就是他们能够隐居几百年的秘诀。那些误入这里的人,原本还一心以为自己进了桃花源,殊不知,他只要离开,就会成为蛊虫的傀儡。这么简单的事情,我终于想明白了。沈见青卧室的采光极好,虽然现在是黄昏,但房间里却丝毫不暗,把他俊美无俦的脸照得纤毫毕现。“他们都中蛊了吗?就是砍火星仪式上的酒?所有人都喝了!”“我们自然有驱蛊不入斛的法子,”沈见青撇清关系,“而且是寨子里人要下蛊。”基本上是默认了。沈见青扮起无辜来,倒是得心应手,好像他对这些事情真的无能为力一样。哪怕他提醒我们呢?“那我也喝了酒。”我木然道,“所以我什么时候会变成一个傀儡?到时候你也会很开心吧,终于得到了一个不会违逆你的称心玩具。”“才不。”沈见青上前来,揽着我的后背拥住我,把他的下巴放在我的肩窝,“你身上我早留了东西,没有哪只不长眼的虫子敢近你的身。”平静无澜他在我身上留了东西,没有什么虫敢于近身?什么东西能够这么厉害?我细细一想,脑海里蓦然浮现出在山洞里时,那只青绿色的蛇。我当时正虚弱,要对抗它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它分明是想要发动攻击的,但是在……在我不小心扔出香包的时候!在我不小心扔出香包的时候,它迟疑着退缩了,像是在忌惮着什么当然肯定不是忌惮我,我当时那病殃殃的样子。“是香包!”我下意识捂住胸口,香包就被沈见青用银链子栓起来挂在那里。自……自那天之后,就一直没有被拿下来。我最开始觉得不舒服,想要取下来,结果转头就对上了沈见青阴冷的目光,瞬时就不敢动了。现在竟渐渐习惯了它的存在。香包鼓鼓囊囊,一按就能够听到干药草挤压发出的脆响。它的香味已经渐渐消失,闻不到了。但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也可能是我已经熟悉了它的味道,也就适应了。沈见青欣然笑道:“你好聪明,李遇泽!不愧是我喜欢的人。”“里面有什么东西?”能让那些没有主观意识,全凭经验和潜意识判断危险的生物都感到恐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你猜。”沈见青半真半假地说,“你猜是不是我下的蛊。”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蛊?他的蛊盅……我看向窗台,那里已经不见了他的蛊盅,却有一只红色的虫子趴在那里。那么绯红的一只,约莫指甲盖那么大,看起来妖冶不详。它好像有意识似的,发现我在看它,还用后面的两只细脚支撑着前身艰难地立了起来。因为距离远,我看不清它的全貌,但依然心悸。“沈见青,那只虫好奇怪,会不会有毒……”自然界里,越鲜艳的生物往往越有毒性,最不能掉以轻心。我的本意是让沈见青去赶走它,沈见青起身走到窗前,垂下眼皮,微微探手。那虫子竟熟练又乖顺地爬上了他白皙的手背!“这是红红,我养的小玩意儿。”沈见青说着,把它凑到我面前,“李遇泽,它很喜欢你。你要不要摸摸看,它很乖的。”凑得近了,我才看清这红虫子背上怪异的纹路,没有规律,但却说有说不出的诡魅。它如两滴墨点的小眼睛可以四下转动,我猜测视野范围极广,但也让我悚然。靠近了我,它还挥舞着两根前肢,在沈见青手背上蹦了两下。我本身不怕虫子,但对它却有着深深地排斥和恐惧。我闭了闭眼,摇头说:“不了,你带走吧。”沈见青闻言,很遗憾地叹了口气,单指抚了抚虫子背壳,低头对红虫子喃喃说:“怎么办红红,遇泽阿哥还不喜欢你,你可要努力咯!”说完,他弯腰把红红放在地上,红红扭动着身子,停驻了一会儿,又爬得不见了踪影。我不想在沈见青的屋子里多呆,虽然这里光线充足,但依然让我无端感到森冷。我说:“我可以回房间了吗?我可以自己回去,不麻烦你。”沈见青却说:“你要我做的事情我已经办了,我还有事情要你为我做呢。”他一边说一边靠近我,话音落下的时候几乎已经贴在我身侧,他的气息落在的半边脖颈里,很痒。习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巴普洛夫的狗可以二十一天养成听到铃声就分泌口水的习惯,我甚至没用上二十一天,短短几天,就习惯了沈见青这些亲昵越界的举动。甚至这两天我们都在维持着畸形的平静,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我知道,这平静岌岌可危,等待着他的下一次暴怒发疯而被戳破。我还是发自内心抗拒着的,忍不住眼神躲闪,说:“我身体还没有好……”“李遇泽你脑子里不要一天到晚都想那点子事。”沈见青突然打断我,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笑的,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好像精心布置的陷阱终于踩进去一个蠢猎物。他说得好像我很期待似的!我不想理他,正想扶着床柱站起来,他就抱住我的腰:“李遇泽,是我说错话了,别不理我。”他总是这样,故作退步与讨好,我想他一直这样下去,我早晚有一天会真的被他麻痹。所以我心里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能忘了自己的处境。我深吸一口气,说:“你要我做什么?”李遇泽轻软又不容拒绝地拉着我坐下,把头枕在我肩窝,他真的很喜欢这个姿势。他说:“过不了几天是我母亲的忌日,你陪我看看她吧。”说着,他抬起头,一双漂亮的眼眸灼灼地看着我。任何人面对这样的眼神,都不会拒绝他的。我低声应了:“嗯。”之后几天过得很平静,平静到我有时候会真的以为我就是这苗寨中的一员,每天都伴着鸡鸣睁眼,在晚星中入睡。除了房门外依然会每天挂上的锁。它就像个冰冷的符号,提醒着我,我只不过是个囚徒。沈见青倒再也没有夜宿过我的屋子。他曾带着三分羞怯地解释说,在苗族,没有结婚是不能同室而卧的。“但是,按照规矩,一旦同居就必须结婚!”沈见青补充这一句的时候,眼睛亮得吓人。他也的确吓了我一跳。结婚?我也曾想象过未来会和怎样一个女孩儿走进婚姻,组建家庭。她或许很漂亮,也或许很普通。或许很聪明,也或许木讷一些。怎样都行,只要不会像我的父母一样抛弃我就行。我的要求并不高,但在我的所有想象里,没有一次,对象是个男孩儿。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和一个男孩子结婚。哦,本来在外面的社会,这也是不被认可的。我忘了当时是怎么回应他的了,或许点了头,又或许没有。总之,这几天过得很平静,沈见青没有再发疯,也没有说更过火的言论。我竟有些知足。华美苗服日照青山,浓雾尽散,自我来氏荻苗寨之后,总觉得这里雾蒙蒙的,笼罩在一团看不清的迷障里,但今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难得地穿透整座密林,把阴冷潮湿的吊脚楼都照射得温暖起来。不知道是我年轻,恢复力强还是芦颀的药确实很有效果,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总之我的脚伤已经好得差不多,虽说依然不能久站,但日常短距离的行走是没有问题的。前几日芦颀说已经可以拆掉夹板,但是被我拒绝了。我坐在床边,尝试着活动了一下踝骨。骨头不再错位,也没有痛感,一切都好像恢复了正常。正在这时,房门外传来铁锁打开的声音,紧接着是推门而入的沈见青。他今天看起来格外精神,手里还捧着一套墨色的苗服。我下意识缩了缩脚,把已经好起来的右脚给藏起来。沈见青却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思一般,很关切地问:“脚还痛吗?”我沉默了一会儿,不看他,只回答:“还是有点痛的。”“是吗……”沈见青说着,走上前来,很自然地开始脱我的衣服。那天被他从密林里带回来后,我就一直是穿的简单的罩衫。样式普通,像衬衣一样,棉麻的材质,很宽松。我愣了两秒,这才一把捂住领口,也按住了他的手。我稳住心神,说:“不是今天要拜祭你母亲吗?你这是做什么?”沈见青点点头:“对啊,先换一身衣服。”他说着,指向自己带来的那黑色的苗服。我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我,我可以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