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几个了?”
“第七个吧。”
但丁镇最近出了一项新的娱乐活动,那就是赌新来的小家伙能够在这里生活多久。
孤身一人来到这里,总是有人忍不住过去给这个小家伙上上课,然后顺便把小家伙从老酒馆兑换的几十枚铜币给抢走。
不过铜币的数量不多,不会有特别厉害的人去找时祁麻烦。
于是,那些想要抢劫的家伙,都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
时祁凭借藏在靴子里的这把匕首,成功收下了七个小混混的姓名。
在这个人吃人处处埋白骨的地界里,难得来了小家伙这么一个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小子,许多人都赌小家伙肯定会被吓哭。
甚至瞧着时祁被人跟踪被堵在角落里也都没有去帮忙的意思,直至看着小家伙面无表情的一刀收割了人命然后反过来把人家给抢了之后,但丁镇里的居民瞧出来了乐子。
十几岁的小家伙居然有这种胆量,很可以啊。
不过小家伙孤身一人就当街杀人,也许他杀的那几个小混混很不入流,但他们上面还是有小头目的。
估摸着,这小家伙可能活不了太久。
然而每一次,都是找小家伙麻烦的人不见了身影,而小家伙每天去酒馆里面吃肉喝酒。
在这里生活的,都是些穷凶极恶的家伙,穷字当头。
时祁一来就每天下馆子,这就使得那些每天啃面包的当地居民很不爽。
黑吃黑在这里是常态,但很可惜、结果是他们被吃了。
没有人在时祁的身上见过魔法波动亦或者是斗气力量,那些家伙都是由手起刀落一击致命!
这比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还要厉害。
等到第十天的时候,时祁已经挑了但丁镇里面的一个小势力团伙,成功的晋升成为了小头目。
当时祁再次来小酒馆的时候,身边风风火火的跟了一群小弟,有人端茶、有人倒酒,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刚刚来到这里才十天的小家伙。
身为老坦布尔人的酒馆老板很想不通,为什么小家伙在这里混的如此之好。
之前杀人的时候,小家伙得罪了很多人。
可是怎么一转眼之后,小家伙已经前呼后拥了?
其实时祁用的方式很简单,对于这种穷凶极恶的家伙们来说,纯粹的威逼是没有用的。
等那个小团伙来找自己的时候,时祁仗着与生俱来的战斗技巧先干掉了他们的头儿,然后直接割掉了他的脑袋摆在桌子上和他们谈交易。
“我很穷,身上没有几个银币。”
“为了活着而来到这里的你们应该不至于替别人出头,与其和我不死不休,不如我们想想赚钱的方式。”
“这里的每个人,他的脑袋都价值最少十个金币。”
说话间时祁打开窗户,这里摆着的都是之前被她杀掉的小混混的头。
虽然时祁看起来年纪小,但她这一手完完全全的把其他的小混混们给镇住了,杀人容易、但是杀完了之后还把头割下来自己在房间里面照常生活的,这就很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