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季向雨是个很省心的女朋友,哪怕是无时无刻黏在她身边,也不会让她产生一点“不耐烦”的感觉,仿佛她和季向雨天生就该这样黏在一起。
连她室友都觉得惊讶。
用她室友都话讲,她和季向雨两个人都长着一张高冷不黏人的脸,却跟超市绑定销售的泡面和碗一样贴得死死的。
沈意书也很疑惑,她不太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比起一见钟情,她更认为是“见色起意”。可见“色”,她也不色啊。
彼时的沈意书对自己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季向雨陪着沈意书上了一周的课,认识了大部分同学和老师。有同学揶揄,怪不得介绍再多人都不心动,原来早有最好的选择。
周末沈意书所在的学院学生会要举办活动,沈意书作为社团干事要去帮忙。都是搬凳子椅子维持秩序的活,沈意书担心自己顾不上季向雨,和她约好了时间,晚上一起吃饭。
季向雨应了。
等到结束时已经是下午六点,沈意书同社团其他人把凳子摞好放进仓库,关上门出来,社团的其他人正在等她。一群人站在走廊外,正兴高采烈地聊天。
头顶是橘色夕阳,橘灿灿的云排布交错。
人群喧闹,沈意书却一眼看见马路边上正在和别人说话的季向雨。穿着她的衣服,绑起长发的发圈也是她的,连鞋都是她的,风沿着马路吹过,树叶交错,袖子微晃。
“沈意书,你去哪?”学姐叫了她一声。
“我女朋友来了。”她歉意地摆摆手,小跑过去找季向雨。
社团大部分人是知道她脱单了的,也在学校的消息群里见过季向雨的照片,见真人还是头一次。
“确实好看,”有人感叹了一句,“她们两个在一起对我眼睛好。”
“输给她不亏吧?”有人捅了一下刚刚说话的学姐。
“输没输不一定呢,”学姐笑了一声,“恋爱又不是不会分手。”
沈意书跑过去时,同季向雨搭话的人还没走。对方契而不舍地追问:“姐姐,给个联系方式吧,我保证不打扰你。”
“我没有手机。”季向雨说。
她的确没有手机,她穿过来的时候只有个人,还得庆幸是穿到沈意书床上。
沈意书跑过来时有点急,她也说不清为什么急,只是看见季向雨同别人说话,她就想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她决定把这个心态归类为自己的求知欲旺盛,这是一名学生该有的良好品质。
因为太急,她不小心踩到了上翘的砖,趔趄了一步,季向雨抱住她,略带歉意实际敷衍地说:“我女朋友来了,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