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半的时候,体育馆外正式开始检票。林娓和喻闻景合群地跟着大部队排队等着入场。
周边都是来观看的粉丝,手上或多或少拿着装备。有的粉丝手上拿着配置优良的相机,有的准备了荧光棒,只有林娓和喻闻景两人双手空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虽然乐队的粉丝比不上那些明星,但大多都是死忠粉,从乐队开始就喜欢到现在,所以大多粉丝已经互相认识,趁着排队的功夫开始交流起来。
林娓也察觉到这个小细节,抬起头悄悄和喻闻景说:“我们好像忘记买荧光棒和应援手幅了。”
刚才两人虽然兴奋地逛了一路,但除了发箍以外,什么都没有买,现在才想起荧光棒这些似乎是看演唱会的必要产品。
林娓头上还戴着那个喻闻景给她买的发箍,凑近的时候,耳朵不经意地戳到了喻闻景的脖颈。
耳朵是毛绒质地的玩具,触碰到柔软皮肤时,有点痒,但喻闻景没有躲开。他看了一眼前面女生的荧光棒,说:“嗯,下次我会记得。”
林娓精准地抓住重点。她抬起头望着喻闻景,眼里散发出来的光让人无法忽视:“下次还是我们一起吗?”
话语中透露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和期待。
喻闻景想了一下,没把话说得太死,反而把决定权交给了林娓:“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你愿意,下次还是我们一起。
林娓笑得更开心了,但还端着姿态,没有立马答应:“那我考虑一下。”
语气里全是傲娇。
检票的速度很快,两人交流的时候就已经轮到喻闻景和林娓。检过票后,他们就跟着工作人员提示进入体育馆找位置。
七点一到,舞台中央突然爆发出一道白光向四处散开,乐队的四人从升降台上出现。舞台的音响开始播放金属摇滚乐,把现场的气氛一下推到顶点。
林娓和喻闻景周围的粉丝开始举着手欢呼,甚至有激动的粉丝已经站了起来尖叫。
林娓没被突如其来的摇滚乐吓到,倒是被周围粉丝的模样吓了一跳。她主动朝和身边的喻闻景靠近,用手挡在嘴边,小声问:“我第一次看演唱会,是需要我们一起互动吗?”
在一群配合的粉丝中,她和喻闻景混在其中就像是两个不合群的外族人群。
这个问题对于喻闻景来说比处理上亿的合同还要难。
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周围举着荧光棒,跟着节奏挥舞的粉丝,不确定地回复:“也许吧。”
林娓表情更为难了。
她喜欢玫瑰乐队那一年里,乐队刚出道,唱的都是抒情音乐。也是凑巧,在林娓高三的时候,乐队在机缘巧合下改了风格,走摇滚风,反倒火了。之后的专辑里更多的都是重金属摇滚乐。
虽然下午在车上,林娓有临时补课,把近两年乐队的歌都听了一遍。但歌曲太多,她大多都是听一个旋律,只记住部分歌曲,其他都忘得差不多了。
这首歌她甚至都没有印象下午有没有听过。
林娓下意识看了一眼喻闻景。
在这个环境下,喻闻景依然正襟危坐,而他的左手正无意识地抚摸着右手上的手串,似乎十分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但良好的修养却让他没有发出任何不满,只是平静地接受。
她忽然后悔拉着喻闻景陪她一起看演唱会。
林娓眼神太过于炙热,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喻闻景偏头看向她,声音平和地询问道:“怎么一直看我?”
“是不是太吵了啊?”林娓小心翼翼的询问。想了想,她又补充:“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先出去吧。”
喻闻景摸手串的动作一顿。
“没关系。”他没有否认林娓的第一句话,而是问:“你喜欢吗?”
喜欢吗?
林娓反问自己。得到的答案好像并不是喜欢。
其实这场演唱会和她想象中高二应该去的那一场不太同。最重要的是,从进入演唱会,看到玫瑰乐队里从主唱再到贝斯手没有一个人离开,还在舞台上唱着他们喜欢的歌曲那一刻起,她就已经释怀。
“要不我们还是走吧。”说着,林娓准备起身就被喻闻景抓住了手腕。
“再等等。”
喻闻景的声音不大,甚至和台上喧嚣的音乐声比起来,算得上是微弱,可他好像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林娓方才还凌乱的心瞬间变得平静起来。
为了今晚的演唱会,林娓精心挑了一条碎花小裙子,又化了适合的妆容。可她千算万算却忘记体院馆内有空调,裸露在外面的胳膊甚至有些冰冷,但喻闻景的掌心是温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