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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弃女一(第3页)

叶恬在末世生活了十一年,什么法律什么规则,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外面的人不惹她还好,想惹她,自求多福吧。

不一会儿外面的声音小了,小房间的门也被打开了,女人没好气道,“滚出来吃饭,讨债鬼!”

叶恬爬起来低着头走出门。

这是一个莫约七八十平的房子,原主住的是杂物间,连床都没有,角落放了一张小垫子,就是原主的床。

女人扔给叶恬一小包廉价营养块和一小袋袋装水,也不管叶恬就在身边,直接和男人商量,“他不要,要不要找别家,我看龙宫也不错。”

男人道,“要说条件,繁星是最好的,龙宫……听说对新人很苛刻,她还这么小……”

女人翻白眼,“说得好像你很伟大一样,那钱我就不分你了!”

男人赶忙道,“还是你说了算,那等下我就去龙宫找人?”

女人点点头,站起来从柜子里拿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玩意,叶恬猜测是酒,女人给自己倒了一杯,男人也连忙给自己来了一杯。

两人开始畅想有了钱要过什么样的日子。

越说越高兴,酒也越喝越多。

待酒瓶空了两个,两个人也横七竖八倒下了。

叶恬站了起来,找绳子把两人捆好,她会打很多绳结,保证这两个人就是醒来也动弹不了。

然后叶恬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八岁的小姑娘,三岁前的记忆还是空白的,所以也没什么好翻阅的。

从原主的记忆里,叶恬知道原主叫女人妈妈,但不叫男人爸爸,这两人本就没结婚。

这个女人是流莺,男人不过是她的一个固定客人,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原主在女人眼里有些呆呆傻傻,女人不乐意养了,所以就想卖掉她。

若是末世前的叶恬,还会质问贩卖未成年是犯法的,现在的叶恬压根就没这个想法。

她看完原主的记忆,就去看倒在地上的狗男女,杀了他们倒是简单,只是后续处理有些棘手。

叶恬现在太小了,力气也小,她连拖都拖不动这两个人,怎么处理尸体?

叶恬试着寻找刀具粉碎机之类厨房工具,然后发现,这个房子里就没厨房这个场地。

那怎么办?

叶恬把目光投向女人,女人有个人终端,可以上网,那能不能购买一些自己需要的工具?

叶恬翻出了女人的个人终端,一块折叠着的小方块,打开后薄薄一片,有十寸手提这么大。

这是老型号了,全息功能都没有。

叶恬生疏地操作着。

女人这个终端里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搜索引擎里还有哪家娱乐场所需要幼女这种问题。

有人提醒她犯法,要坐牢的。

当然也有人积极推荐地方。

叶恬一愣,她终于重新捡起了法律的概念。

不过她不是打消了干掉这对男女的念头,而是想到,女人如果死了,她就是孤儿,孤儿会被强制送去孤儿院吗?

她去搜索答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没有监护人且未满十六周岁的孩子都要去孤儿院。

叶恬,“……”她不想去孤儿院,去孤儿院等于坐牢,还要坐八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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