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豪车烂成这样还能开,真不戳。
蒙德坐进这辆破破烂烂的豪车,而后毫不犹豫的打开了收音机。
“想要换取尊重
首先你需要把趁手的武器”
“在这里没人会在意你从前不堪的经历
在这里没有法律规矩只需要强大的武力
以及一把可以切断一切的武器”
蒙德四下里看了看,还真就在这辆好车里找到了一本书。
《从学徒到荒漠巨头》,就是这本书的名字,作者是叫“皮”什么的。
好吧,封面上这个位置被人拿笔涂黑了。
蒙德也懒得去弄开被涂黑的地方,毕竟作者叫什么他确实不怎么感兴趣。
翻开书后,第一页蒙德就看到了这本书的简介:
“一个人,一辆车,一只狗,一个水杯。
路是倒放的路,车是循环的车。
开着世界上仅存的一辆猛禽,带着你的狗和一个水杯,在这片悲惨而混乱的大地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吧。
毕竟,这是你作为学徒最后的浪漫啊。”
这辆车的名字,是叫猛禽吗?
只不过,就这样的道路,想要离开这里有点麻烦啊。
蒙德抬头看了看周围,道路上横七竖八的都是车。
在皱了皱眉之后,蒙德再次看起那本书。
虽然现实中无法流浪,但精神世界中依然可以。
小说从一列绕着城市不停兜圈的环线公共汽车开始讲起:
“云色和天光都十分的柔和,没有那种看似阴沉的感觉,更没有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街道上仍然脏乱不堪,环线上的汽车仍在你追我赶。”
故事的主角叫做廖立,故事发生的时候,廖立正在家里晒太阳。
小说前面三十章中,廖立只是出现了三次。
【在阳台中,一名老者躺在一张摇椅上。
他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他的名字叫做廖立。
老者头发雪白,他的胡须也如同雪花般,没有一丁点的污渍。
脸上带着岁月留下的皱斑,脸颊不消瘦中有些发黑。
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恐怕就是他的那双眼睛。
虽然模样已经老去,但双眼依旧不失明亮。
一席淡黄色衬衣裹身,外披黑色运动外套。
要是从远处看过去,就如同那画里的人儿一般,没有一丝丝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