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北神色慌乱地看着他,却又立即转过头,根本不敢正面看向他。慌乱中,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什么时候知道的?
当然是在于丽卿找上她的时候,就知道了。
刚开始得知于丽卿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的时候,她根本不想相信。
她如今名利财富双收,随便一个人都敢找上门来吗?可是当她看到于丽卿拿出来的亲子鉴定,这才不得不相信。
当她一脸厌恶地问于丽卿,既然当初选择了抛弃她,为什么现在又要回来找她。
那个场景,时至今日,孟清北依旧还记地那么清楚。
于丽卿优雅地坐在沙发上,手臂搭在沙发上扶手上,手掌撑着下巴,柔媚地看着她,放声娇笑,等她笑完了,才戏谑地说:“你以为不是我的话,你能当十四年的孟家大小姐,能接受这样好的教育,享受如今的一切?”
“你什么意思,”孟清北惊惧地看着她。
于丽卿这才缓缓地站起来,即便年过五旬,身段依旧保持地跟少女一般,纤细的腰身不盈一握,相较于年轻时代,反而现在的她更显清丽。
“当年我怀着你的时候,还没结婚,”于丽卿轻哼了一声,大概也是在鄙视当年的自己,怎么就能那么傻呢,不过是男人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叫她轻易献了身。
“那个年代未婚先孕,会被所有人唾弃,何况我还是个军人,在文工团里,”于丽卿看向窗外,这么多年,她从内地到香港,从香港辗转去了加拿大、美国,可曾经的青葱岁月,是最难忘记的。
孟清北依旧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她不敢想象,当年居然是她换掉了自己和言喻。
不,不只是她和言喻,还有另外一个,和她们一起出生的孩子。
她说:“所以你就把我和言喻调包?”
“不好吗?让你当孟家的大小姐,总比让你当私生女好吧?跟着我,你只会被我送回我那个破破烂烂的老家,父母和家里一大帮兄弟姐妹,就像是吸血鬼一样,狠狠地盯着你。不过一个月那么点儿津贴,他们也要挖空。你想过那样的生活?”
于丽卿回头,嘲讽地看着她。
孟清北突然抖了一下,别说是过那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她就觉得恐惧。
她的童年是公主裙、钢琴,出入都是小轿车,每年夏天的时候,他们家都要到北戴河去避暑。她跟着爷爷见过的人,都是肩上扛着将星的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先驱,是受到所有人敬仰的人。
她的家人应该是这样的。
而不是于丽卿说的那帮吸血鬼。
在看到她眼底的恐惧后,于丽卿满意地笑了笑。人也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没人会明知前路艰辛,还敢义无反顾撞上的。
“那你为什么要把言喻弄到成家?”
说道这个,于丽卿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似乎觉得这是她的得意之作。
她微微扬起下巴,问道:“难道你不觉得让她活在一个农家,就是对宋婉最大的报复吗?她的女儿成了一个村姑,成日干着粗糙的农活,被家里所有人都欺负。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就被逼着家人,而且说不定嫁的就是个瘸子,只因为瘸子家可以出一大笔彩礼钱。”
孟清北在听完时,犹如置身与冰窖之中。
直到她咬着牙说:“可是你的目的没达到,成家并不是你说的那样人家。”
即便孟清北从未见过成实和成家妈妈,可是她知道言喻即便在回到北京之后,心心念念地依旧是他们家。
她甚至还看到言喻偷偷去打工,那么热的天气,她穿着毛绒公仔,像个傻子一样地给人发传单。
所以她故意缠着宋婉,让她带自己去那个商场。
她还故意地走到言喻的面前,让宋婉给自己买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