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林河将目光看向台上的宁俊良道,“法官同志,我这里有一份关于警方对当日霍金刚先生身亡的事故调查书。”
“警方出具的调查书中,明明白白写着,霍金刚在公园的长椅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尬啤酒。”
“弄得满地都是垃圾,附近的环卫工人曾大志上前阻止。”
“霍金刚非但没有任何收敛,反倒是对曾大志恶语相向,因此双方矛盾激化,最后酿成惨剧。”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从霍金刚的行为上来看,他本就是过错方,随后又对赶来劝阻的环卫工人恃强凌弱。”
“这种行为,已经符合法律上寻衅滋事的特征了。”
“但是警方念在霍金刚已经死亡,并没有对他进行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
咚!
“上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书记员一路小跑,从林河手中拿走了那份证据。
然后递给台上的宁俊良,宁俊良快速阅读,果然,警方的调查结果跟林河的叙说并没有太大的出入。
在证据末尾处,还盖有翔安区公安局的印章。
因此,这份证据可以说是相当权威了。
宁俊良看完这份证据后,又传给其他两位在场法官。
直至两位法官看过之后,宁俊良又示意书记员把证据交给原告律师。
“请问原告方律师,你方是否对被告方提供的这份事故调查书有异议?”宁俊良高声问道。
在所有人目光的注视下,付康顺只得无奈摇头。
林河见他这幅神情,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既然原告方对这份事故调查书没有异议,那这场案子就基本可以稳了。
他继续道,“通过警方的事故调查书大家可以得知,事发之事,霍金刚一来并不是在履行自己的职务。”
“而是在一边嗑瓜子,一边喝啤酒,我想没有哪个正经公司会允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吧,因此,理所当然的排除了此时霍金刚的行为是发生在工作期间。”
“二来与人发生冲突,也并非是在维护公司利益。”
“从这点上来看,实在很难将他的行为认定为工伤。”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而霍金刚的行为,很明显就是寻事滋事,这属于故意犯罪,因此,并不在工伤赔偿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恒宇医药公司不必为霍金刚的死亡,担负任何一点民事责任。”
“我方虽然对霍金刚先生的死亡深表痛惜,但还是想要说,原告方想要赔偿,应该去找环卫工人以及其家属,而并非是在法庭上将恒宇医药公司作为被告。”
“另,在这里,我还要向法庭陈述一点事实,那就是恒宇医药公司,已经在私下里,对霍金刚的家属作出了20万的经济补偿。”
“这笔钱款,早已打到霍金刚的母亲,洪秀琴的账户上。”
“洪秀琴在收到这笔钱后,依旧向恒宇医药公司索赔,无论是从情理还是法理上,都说不过去。”
“故此,我方请求法庭能够驳回原告方三百万的民事赔偿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