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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深处。
时间在一点点流逝。
大约30秒的时候,有俘虏开始行动了起来。
第一个人犹犹豫豫的,走到了沈飞的左边,一咬牙站直了身体。
他想活,
他不想死!
而且。。。
他丝毫不愿意眼前男人提出的那些优待条件。
因为他已经看出来了,
这个男人,不屑于来骗他们。
“你们怎么选?”
“炮灰啊。。。就算是活下来,也活不长吧?”
“不管了,反正我加入红巾军也是意外,不如搏一搏,说不定能当上正式队员!”
‘对,我不想死,我老婆还在家里等我!’
很快,
所有的俘虏,都在1分钟之内,做好了自己的选择。
还有七八名犹犹豫豫的站在原地。
沈飞没有耽误哪怕一秒的时间。
当一分钟到达的时候,他迅速抬手开枪,将站在原地的俘虏,全部消灭。
干脆,利落。
除了地上多了几具尸体之外,什么都没有变化。
沈飞看着左边的俘虏,沉声道,“前3个做出选择的,出列。”
很快,
3个衣衫破碎的俘虏,从队列中走了出来。
一字排开,站在沈飞面前。
沈飞淡淡道,“告诉我你们的名字。”
3人互相对视一眼,第一个出列的俘虏出声道,“我没有名字,村子里的人都叫我笨狗。”
“我叫哈桑!”
“我叫姆里绍!”
沈飞记下了三个名字,从随身的战术背包里,拿出一沓厚厚的美刀:“你是第一个站出来的,这是你的奖励。”
那一沓美刀至少有一万元之多。
这笔钱在坦桑尼国,已经足以买下20个奴隶。
所有的俘虏都傻了眼,谁也没有想到,修罗出手竟然如此的大方。
就连笨狗自己,看着厚厚的美刀,心里都充满了不可思议。
沈飞没有让他说话,继续说:“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这支俘虏队伍的头。”
“就用你的名字命名,叫笨狗连,你就是这支连队的连长。”
“记住,但凡有一个人逃跑,我砍你一根手指,有一个人临战畏缩,我砍你一根脚趾。”
“其余两人就是你的助手,以后在战场上,让我看见你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