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与李贺(1)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2)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
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
”愈曰:“然。”《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徴”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塭”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
为犯“嫌名律”乎?
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
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
周公作诗不讳(3);孔子不偏讳二名(4);《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5)。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
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
将不讳其嫌者乎?
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6)。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
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7)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
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
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耶?
【注释】
(1)李贺(790—816),字长吉,河南府福昌县(今河南省宜阳县)昌谷人。中唐诗人。因其父名李晋肃之“晋”与进士之“进”同音,议者以贺避父讳不举进士为是,迫于舆论,李贺负才而不得科名,潦倒终生。
(2)皇甫湜;中唐古文家,韩愈之弟子。
(3)周公作诗不讳:周文王名昌,武王名发,周公有诗曰“在昌厥后”,曰“骏发尔私”,并未讳避“昌”与“发”。
(4)孔子曾说过“守不足徴”,“某在斯”,并未讳避“徴”“在”。
(5)曾子不讳“昔”:曾参曾有言曰“昔者我友”,未避其父名“皙”。
(6)“浒”“势”“秉”“饥”“谕”“机”:唐高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玄宗名隆基,代宗名豫。
(7)事:动词,侍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