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走在街上,感到有些新奇,他还是第一次不带任何侍卫出巡。不,这连出巡都算不上。鹿卢剑已经被月夜用布包了好几层,嬴政头上也被扣了一个边缘有纱的大斗笠。除了一身黑色华服看起来有点突兀之外,嬴政颇有几分游侠儿的味道。拜脸上奇怪的脂粉气所赐,哪怕是偶然有人看到了他的脸,也根本认不出来他是谁。
他走过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匆匆忙忙的人们,听着耳边的喧哗,竟然感到了一种奇怪的舒适感。若是他把这种感觉告诉月夜,月夜一定会笑着解释说这是“烟火气”,这是人间的味道。
嬴政每经过一家店铺便会驻足一会。他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老板卖的货物,偶尔拿起来一个看两眼,随后便一言不发地把它放回原位。
逛着逛着,时间就不知不觉来到了正午。天气热了起来,嬴政也渐觉腹中空空。他回想了一下自己这几天的饮食,悲哀地发现所有菜全是月夜做的,导致他现在想去吃饭都不知道吃什么。他叹了一口气,拦下一个穿的还行的路人,问道:“这附近有什么吃饭的地方吗?”
路人本来有点不耐烦,心说居然会有人提这种傻子问题,但当他看到嬴政的衣服时,态度立刻就谄媚了起来:“公子是别国来的吧?要说我们咸阳著名的餐馆,那可不能不提珍美堂。虽然贵是贵了点,但看公子的衣着,想必公子也不差这点钱吧?”
“那地方在哪?”
“您顺着这条道走三个岔路口,左转进大道,再朝东走一会,就到了。那招牌,那门面,大的很,您绝对不会错过。”
赢政点点头,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碎金,丢给了那人。
“赏你了。”
因为担心嬴政大手大脚惯了花钱如流水,月夜在他临走前给他塞了一包金子和一对玉镯,这些钱全是出自珏不负那小妮子的私房钱。虽然说是私房钱,但珏不负一点舍不得的感情都没有,大大方方地要多少给多少,弄得月夜还有点不好意思。
按照月夜的设想,就算是嬴政实在闲得慌去青楼嫖花魁,这些钱和首饰也足够付账了。
“哟!这位爷果然出手阔绰。”那人一看金子,称呼都变了,“多谢爷!那小人先告退了。”
嬴政没等他说完感谢词就走了。他顺着那人指的路,一路来到了珍美堂。确实和那人说的一样,珍美堂的门面非常大。正赶上午餐的时间,里面也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嬴政有些不喜这吵闹的氛围,进门就甩给了小二一锭金子:“给朕找个安静的地方。”
小二吓得连忙用双手捧住了金锭。在确认自己没看错后,本来一张挺年轻的脸,硬是被他笑出了满脸褶子。他点头哈腰地带着嬴政走上了二楼,给他找了个靠边的大桌子。这地方离街最远,越过栏杆就能看见珍美堂的后花园。
“您稍等,好酒好菜马上就来。”
“不需要再付钱吗?”
“您瞧您这话说的。您给小人的这锭金子,已经足够把我们珍美堂的菜来回吃两遍了。”小二连忙解释道,“您这么大方,我们还哪敢要您钱啊。”
嬴政轻轻点了点头,便不再看小二。菜一盘接一盘地上,很快就堆满了整张桌子。每上一道菜,嬴政都只伸筷子夹一口,而且他越吃越皱眉,最后干脆直接让小二停止上菜。
原因无他。这珍美堂的菜,和月夜做的菜口味相差太远。
他不知道的是,截止目前,月夜除了历史之外,唯一体现出他是未来人的一点,就是他做的菜。嬴政从来没进过厨房,所以他也不知道月夜做菜的原料和厨具是什么。
战国时期的饮食是极其匮乏的,早就查好资料的月夜,特地准备了大量的食材塞进了森罗万象里。不客气地说,别说是他做的菜,就算是立香笨手笨脚炒的有点糊的家常菜,都比嬴政在宫里吃的好。
嬴政这一桌三十多道菜,只有一道煮肉勉强能让他接受。于是他把这一碗煮肉端到自己面前,把其他菜都弃之不顾,一边吃着肉一边喝着酒。
“老兄,这一桌菜都不吃,未免太浪费了吧?”
嬴政抬起头,打量着眼前的人。这是一位手里拎着长矛的青年,大概二十多岁,很高,肌肉也非常紧实,紧身的胡服根本掩盖不住他健壮的身材。他的头发不羁地披散着,英俊的脸上是热情的笑意。
“呦呵?好像不是老兄,而是一位小兄弟。”青年也看到了嬴政的脸,“小兄弟,打个商量,我饿坏了,等他们上菜不知道要等多久,我和你拼个桌,到时候饭钱我付,行不?”
嬴政不置可否地低下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青年也不客气,一副嬴政已经默认了的架势,把长矛往地上一放就坐在了嬴政对面。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后大手一伸从盘子里捞了一只鸡腿。
“哟!信兄弟今日看来收获颇丰啊!”隔壁桌有人喊道。
“哈哈哈,以信兄弟的能耐,这咸阳附近的盗匪贼寇,早晚都得被清喽。”另一桌也笑着说道。
青年立刻笑着应答:“还好还好,今天多领了点赏钱。感谢诸位兄弟帮衬,晚些时候请大家喝酒!”
青年又和饭馆里的人寒暄了几句,众人便各自接着吃午饭。嬴政看着狼吞虎咽的青年,问道:“你很出名吗?”
“还行吧,承蒙诸位兄弟抬爱。”青年咽下嘴里的食物,说道,“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李信,是个盗匪猎人。小兄弟怎么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