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
经纪人是个俗人。”
宁馥刚回去,一直没说话的王准就开口了。
半点不客气,并且对自己竖起耳朵偷听的事实毫不脸红。
名利堆里打滚,浑身都是心眼儿。
王准皱着鼻子,充分表达了自己对赵晓春的厌烦。
就从刚刚两句对话里,他已觉着这经纪人配不上宁馥的“高洁”。
一旁的于飞没有说话。
但他却要比王准更多想一层。
这个不愿意“开窍”的姑娘又何尝不知道她的经纪人是什么性格呢?
她包容了这个人的“庸俗”,但依旧有自己的坚持。
她的坚持不是愤世嫉俗的,而是一种原则。这很特别,很有意思。
不开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天生不懂。一种是懂得太多,想的太深,看得太明——
所以选不懂,不想,不看。
他觉得宁馥是第二种。
这第二种人是可爱可敬可怕的。因为她已知道这世间的“规则”,却仍然一意孤行。
这种人如果失败,就是粉身碎骨;如果成功,就是天下皆知。
粉身碎骨浑不怕*。
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是个有本心的人。
***
于飞想到了这次杂志的主题。再看王准,手中的草稿已经不知划拉了多少,也是一副餍足的模样。
王准这人基本上没多少适应人类社会的社交礼仪,于飞站起身来,代友人道:“谢谢。”
他与宁馥握手,笑道:“采访的主题有了,明天中午,我们可以边吃边聊。”
一旁的王准却突然
插话道:“你什么时候比赛?”
宁馥笑了,想一想,道:“两个月后吧。”
王准也一点弯子不拐,“我想去看你。会有烛台贝尔曼吗?”
这是他在看到宁馥压腿时问到的动作名称。
宁馥干脆道:“会有的。”
王准同她握了握手,“祝你夺冠。”
他也不问这是什么级别的比赛,取得成绩有多大的困难,就把“夺冠”这样一掷出口。
而宁馥道:“谢谢。”
她也不解释,不谦虚,坦然接受,照单全收。
于飞心道这姑娘可真自信啊。听起来那个“烛台贝尔曼”可不是什么轻而易举能完成的简单动作,很要废些精力和时间去调整自己的状态,否则她也不会在拍摄场地还在压腿。
这个时候的于飞还不知道,他对宁馥的“狂妄”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两个月后进行的,是世界锦标赛。